• 索引号:44628065XB/2019-1622457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6-03
  • 公开日期:2019-06-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华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华容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06-0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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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健康

                   财    

 

华卫发〔2019〕30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华容县财政

关于印发《华容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专业公共卫生指导机构:

现将《华容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华容县乡镇卫生院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档案与重点人群目标管理量化指标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华容县财政局

 

2019年530

华容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全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广大城乡居民享有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具体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各项工作,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及培训,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具体实施。

(一)华容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付春林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陈 斌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新民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邓常清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梅  琦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股长

        赵清华  县卫生健康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施  恩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蔡  萍  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妇幼健康)股股长

王方红 县中医医院院长

            蔡建湘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熊金伟  县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 志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祥  县精神病专科医院院长

罗会武  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由梅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华容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  长:梅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股长

成  员:赵清华  县卫生健康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蔡  萍  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妇幼健康)股股

汪国红 县中医医院党总支委员

余仁杰  县中医医院主治医师

徐  力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会主席

陶  剑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副股长

        郭学华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干事

        鲍  丽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干事

高亚妮  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副院长

谭丽君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教科主任

汤艳芳  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办主任

        陈  振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科主任

        刘凤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主任

        南广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科主任

        李  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控科主任

        李  镜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保科主任

        邓小玲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科主

二、项目范围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人群,残疾人、五保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特殊服务人群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项目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全县居民提供,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大项服务项目。

总体要求

以主要工作任务为目标,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重点,实现县级统筹,量化考核,在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规范性的基础上,做实医防融合模式,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受益。

工作目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节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相关文件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指标如下:

——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5%,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90%,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55%

——健康教育完成规定的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工作任务,注重健康教育效果,居民对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卫生知识知晓率≥85%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建卡、建证率10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新生儿访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95%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35%,规范管理率≥70%,血压控制率≥40%;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30%,规范管理率≥70%,血糖控制率≥35%

——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4.3‰,健康管理率≥95%,规范管理率≥75%;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健康管理率保持在45%以上;

——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则服药率≥90%;

——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与报告及时率均达100%;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率、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湖南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公卫3.0”覆盖率达100%。

——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任务分工,按照湖南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和《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协议(试行)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6]5号)要求,2019年原则上将40%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实际服务数量和质量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

六、职责任务

(一)县卫生健康局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负责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对村卫生室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县中医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协助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业务督查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定期向局基层卫生股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防治结合的工作机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8类服务督查指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2类服务督查指导;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负责全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督查指导;县中医院主要负责全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督查指导。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乡镇中心卫生院是承担实施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县居民提供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管理和督促辖区行政村卫生室根据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与村卫生室签订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协议书,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量化,并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考核。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镇中心卫生院的组织与指导下落实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指标。

七、经费管理

(一)县级经费补助标准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2019年全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0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含实际家庭医生签约人数每人20元)。

)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助

1、经费拨付基本原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照国家核定我县2019年度城乡实际常住人口和各乡镇辖区人口任务量化指标数确定。项目资金严格实行购买服务、量质结合、全县统筹,采取“年初预拨、年终结算”方式。县卫生健康局在6月20日前预拨付55%以上的经费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剩余部分经县卫健局、财政局相关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年度考核后,根据各单位实际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个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按16个子项目的权重比将服务经费分项核算到各个单位,在年底前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拨付剩余部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未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将作为奖励资金拨付,用于奖励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优胜单位和个人,剩余部分将作为二次分配再拨付。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子项目权重比

1)、组织管理:占比10%

2)、资金管理:占比5%

3)、项目执行:占比80%

其中: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0.1%,⑵健康教育:6.99%,⑶预防接种:2.86%,⑷老年人健康管理:28.66%,⑸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6.77%,⑹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6.36%,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0.73%,⑻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2.64%,⑼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3.01%,⑽0-6岁儿童健康管理:11.32%,⑾孕产妇健康管理:3.46%,⑿中医药健康管理:4.1%,⒀卫生监督协管:3%;

4)、项目效果:占比5%

3、经费拨付计算方法

县级经费核算:

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经费=60元×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可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经费-(20元×年度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总人数)

1)、全县公卫经费中组织管理经费=全县可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10%

2)、全县公卫经费中资金管理经费=全县可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5%

3)、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全县可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80%(包括以下十三个服务项目内容)

⑴全县年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10.1%(权重比)

⑵全县年度健康教育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6.99%(权重比)

⑶全县年度预防接种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2.86%(权重比)

⑷全县年度老年人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28.66%(权重比)

⑸全县年度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16.77%(权重比)

⑹全县年度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6.36%(权重比)

⑺全县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0.73%(权重比)

⑻全县年度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2.64%(权重比)

⑼全县年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3.01%(权重比)

⑽全县年度0-6岁儿童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11.32%(权重比)

⑾全县年度孕产妇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3.46%(权重比)

⑿全县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4.1%(权重比)

⒀全县年度卫生监督协管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执行经费×3 %(权重比)

4)、全县公卫经费中项目效果经费=全县可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5%

乡镇经费核算:

乡镇年度应拨公卫经费=该乡镇年度核算组织管理经费+年度核算资金管理经费+年度核算项目执行经费(共13小项)+年度核算项目效果经费。

1)、乡镇年度核算组织管理经费=全县公卫经费中组织管理经费÷全县人口数×该乡镇人口数×年终组织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乡镇年度核算资金管理经费、乡镇年度核算项目效果经费计算方法同上)。

2)、乡镇年度核算项目执行经费=⑴该乡镇年度核算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经费+⑵该乡镇年度核算健康教育经费+……+⒀该乡镇年度核算卫生监督协管经费。

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经费=全县年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经费÷全县年底实际建档份数×该乡镇实际建档份数×该乡镇年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⑵健康教育经费=全县年度健康教育经费÷全县人口数×该乡镇人口数×该乡镇年终健康教育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⑶预防接种经费=全县年度预防接种经费÷全县一类疫苗接种总人次数×该乡镇一类疫苗接种总人次数×该乡镇年终预防接种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⑷老年人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年度老年人健康管理经费÷全县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年终老年人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⑸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年度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年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年度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年终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年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⑻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经费。在全县年度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经费范围内,按①实际推介经费100元/例(实际确诊患者),②管理费用(管理普通肺结核患者600/例、耐药肺结核患者1500/例),③肺结核患者追踪费用20/例,④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筛查费用0.5元/例、有可疑症状的进行X光胸片(DR)检查70/例,⑤基本工作经费(该项经费节余部分按服务人口等因素进行核算),再乘以该乡镇年终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⑼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经费=全县年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经费÷全县人口数×该乡镇人口数×该乡镇年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年度0-6岁儿童健康管理经费÷全县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年终0-6岁儿童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⑾孕产妇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年度孕产妇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孕产妇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孕产妇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年终孕产妇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⑿中医药健康管理经费=全县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经费÷全县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该乡镇年终中医药健康管理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⒀卫生监督协管经费=全县年度卫生监督协管经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单位数×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单位数×该乡镇年终卫生监督协管百分制考核得分系数。

(三)村卫生室劳务补助。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原则上由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的40%给予安排,按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制订考核方案,对村卫生室进行半年度和年终两次绩效考核,在考核中核实各村卫生室实际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个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再统一标准将劳务补助分项核算到各个村卫生室,要求在6月25日(预拨55%)和12月25日前分两次打卡发放到位,并将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劳务补助发放明细、奖罚情况等资料经院长签字盖公章后于12月30日前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备案。

(四)明确经费使用范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商品与服务”支出,包括:

1、乡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时的健康体检、慢病筛查等费用,按国家政策与收费标准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付,但应按天开出门诊收据,同时附有被体检人员名册,含体检项目、费用金额等内容,并记入医疗收入。

2、开展大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时,聘请(抽调)临床科室医技人员从事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建议其劳务费支付参考标准为:高级职称500元/人/天,中级职称400元/人/天,初级职称300元/人/天,其费用从公卫经费中支出,可记入聘请(抽调)临床科室医技人员所在科室收入。

3、其他支出(含办公、会议培训、水电、邮电、取暖、交通、差旅、物业管理、宣传、印刷、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所需耗材成本费用支出以及相关人员支出等。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按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钱随事走”的项目购买服务机制,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台帐,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基本药物财政补助等其他支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和设置相应科室,充实工作人员,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各乡镇卫生院要明确一名专职档案管理质控员(由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并将名单上报卫健局基层卫生股备案)负责健康档案信息数据的质量核查和管理,对档案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技术培训。各专业公共卫生指导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制订培训与讲评计划,并针对每次督导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人员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整改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大督导考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县中医医院等单位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督导考核的工作职责,制订实施方案,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在服务质量得到保证,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四)完善项目工作机制。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完善公卫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服务数量、质量及考核结果分配绩效工资,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挂钩,适当提高重点项目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系数,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转变工作模式。乡镇中心卫生院要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组建相适应的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分片区管理、团队化服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根据岗位、专业的不同,合理安排人员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以家庭为单位,以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精神病患者、肺结核患者、肿瘤病人、残疾人、长期卧床患者为重点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华容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上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提高居民获得感。

(六)做好信息化系统的全覆盖。要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与基层医疗服务信息化平台的整合,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强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监测和监管,握信息系统3.0升级软件的操作与使用,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和查询,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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