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9-1622425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6-05
  • 公开日期:2019-06-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19年药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06-0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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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19〕29

 

 

华容县卫生健康

关于印发2019年政工作要点

通     知

 

各医疗单位

现将《2019年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3日

 

 

 

2019政工作要点

 

2019年,我县药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医改和卫生健康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谋划,狠抓落实,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继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新机制,切实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着力规范基层药事管理体系建设,全力做好2019药政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根据湖南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湘卫药政发[2017]4号)岳阳市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岳卫发[2018]215号)华容县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华医改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会商联动机制和分级应对措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短缺药品监测工作。加强我县短缺药品监控省级哨点预警工作确保短缺药品监测报送工作准确、高效、及时。    

二、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医改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医改办发[2017]6号)、《关于印发华容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华医改办发[2017]1号)等文件要求,继续开展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宣讲和督查调研,确保药品采购“两票制”以及省际价格联动等政策落地见效。

三、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考核。

    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常态化工作考核,对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相关药物政策落实情况、药品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药品配备使用、宣传公示及培训、财政补偿和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进行挂钩。

四、推进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按照原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策的落实,强化督导考核和重点监测工作,切实维护基本药物首选和主导地位。同时做好医联体用药目录的衔接工作。

五、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体系。

严格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9]1)文件精神,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检查和处方点评等工作,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健全药事管理服务机构,发挥药师用药指导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切实减少不合理用药。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华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华卫[2019]31要求,严格医院药事管理,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此外,要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管,严格计划、增补报审、保证存储安全,规范销毁流程。

六、配合做好监测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稳步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要求,重点关注基本药物、抗癌药和儿童用药。积极开展部分专科用药的临床综合评价试点。

七、加强药学人员队伍建设。

强化药学部门服务能力建设,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全面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培训,强化基本药物首选和主导地位,进一步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落实,切实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药师在药品供应保障、使用监测、合理用药、临床综合评价等工作的作用。加强药师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配备。

八、落实市委市政府医药产业帮扶和县委县政府重点企业帮扶工作。

根据岳阳市生物医药产业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医药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华容县联手帮扶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重点企业工作考评办法的精神,对全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品种和湖南赛隆药业(重点联系企业)生产的品种,在药品招标采购和临床用药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在药品集中采购中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用。

附件:二O一九年度药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                 二O一年度药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

考核项目

工 作 标 准 和 要 求

考   核   办   法

扣 分 依 据

记分

基本

药物

管理

50

 

1、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设有专(兼)职药品采购员,负责本院和辖区内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所有配送企业均须是由县局组织签订了《药品购销合同》的配送企业。

1

查看文件,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5分,未设采购员扣0.5分。县局根据《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查询药品配送企业,违反规定者不得分。

 

 

2、院内设立公示栏,张贴药品进购价格清单,聘请1名药品价格社会监督员。

1

公示栏内未按要求张贴药品进购价格清单未及时更新张贴0.5分,无药品价格社会监督员扣0.5分。

 

 

3、院内所有药品均按药品网上采购价格进行打码标价,从院内随机抽取10种药品(医师处方、医保报销系统各5种)

5

随机抽查药品查看是否打码标价,发现1个药品未标价或网外采购的1分,核对标价与采购价,如有误差或加价销售的每品种1分,扣完为止。

 

 

4、建立本院药品进、销、存台账和辖区内真实、完整的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

2

两本台账缺1本扣1分,登记不全0.5分,不符合逻辑扣0.5,未明确专人负责的扣0.5分,村卫生室基药采购无正式发票、基药采购票帐不符的扣0.5分

 

 

5、以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横幅等形式做好门诊住院病人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

0.5

随机抽取5-10名门诊住院病人询问是否知晓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不知道的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6、设立基本药物制度宣传专区,开展基本药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院内醒目处设有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药品价格向社会公示本机构所有基本药物价格。

1

未开展基本药物政策宣传的扣0.5分,未向社会公示本机构基本药物价格扣1分,公示不全或价格不准确每种扣0.5分,扣完为止。

 

 

7、卫生院配备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并组织基本药物或药事管理相关培训。

1.5

未配备的每样扣0.5分,未组织培训的扣1.5分,组织培训无人员签到的扣0.5分、无培训图像照片扣0.5分、无培训人员考试试卷与成绩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O一年度药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工 作 标 准 和 要 求

考   核   办   法

扣 分 依 据

记分

基本

药物

管理

50

8、药事管理机构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1

卫生院未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扣1分,设立了但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未任组长的扣0.5分。

 

 

9、建立并执行药事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药品供应管理、药品储存管理、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处方调剂管理制度。

2

制度未建立、制度不健全的每项扣0.5分,发现1个过期、失效、霉烂、虫蛀、破损、淘汰、污染或变质药品未封存登记的扣完2分

 

 

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应配备空调、冰箱、计算机、打印机、保险柜、药架(柜)、避光药柜、密闭的中药饮片柜、温湿度计等必要设备。

1

设施设备配备不齐的每种扣0.5分,扣完为止。

 

 

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房)应配备专(兼)职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与养护。

1

未配备养护人员的扣0.5分,配备养护人员但未定期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或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的扣0.5分

 

 

12、随机抽取卫生院20张2018年处方,进行处方点评。

5

发现不合理处方,不规范处方每张扣0.5分,用药不适宜处方每张扣1分,超常处方每张扣2分,扣完为止。

 

 

13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华容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委托管理责任书》进行管理,卫生院与辖区内行政村卫生室签订《华容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责任书》。

0.5

未签订《华容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责任书》扣0.5

 

 

14、卫生院应建立村卫生室基药代购制度和规范的村卫生室基药使用管理办法。

2

未建立村卫生室基药代购制度扣2分,建立代购制度但未建立规范的村卫生室基药使用管理办法扣1分

 

 

二O一年度药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工 作 标 准 和 要 求

考   核   办   法

扣分依据

记分

基本

药物

管理

50

15、查阅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相关数据,卫生院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30%;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40%,备案采购药品金额及品规占比不超过本单位年度采购药品总金额和总品规的8%。

2

查看卫生院非基本药物的采购金额占本机构本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占比超过但在30%—35&的扣1分,超过35%的扣2分。

 

 

16、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每季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补助资金。对未达到上年度全县平均采购金额的村卫生室予以核减或扣发基药补助资金。

3

未组织考核的扣1分,考核但不是专项考核扣1分,考核结果失实未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补助资金扣1分。乡镇卫生院依据行政村人口数、基药进购金额、门诊人次数各1/3的比例进行考核发放基药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出现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的扣2分

 

 

17、根据省、市、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全面落实“两票制”的各项工作任务。

2

未指定“两票制”专职院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扣0.2分(资料),未组织相关人员对省、市、县“两票制”方案进行学习扣0.2分(看记录),未制定执行“两票制”有关工作制度扣0.2分(看资料),与配送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未将执行“两票制”写入合同扣0.2分,随机抽查10个药品,违反“两票制”规定(是否对采购药品票据进行审核看资料、是否索取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复印件、是否进入省药品采购平台电子验票)发现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18、根据省、市、县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

1.5

未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扣0.5分,对省市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未组织培训的扣0.5分,短缺药品监测数据未达标的扣0.5分。

 

 

19、村卫生室应建立基药代购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村卫生室基药采购台帐。

2

未建立村卫生室基药代购制度的扣2分,未建立真实、完整的村卫生室基药采购台帐扣1分,建立台账但发现货架或处方中抽取的基本药物不在台账中或价格不符的每处扣0.5分。

 

 

二O一年度药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工 作 标 准 和 要 求

考   核   办   法

扣 分 依 据

记分

基本

药物

管理

50

20看现场,抽查1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门诊病人逐日登记本中就诊病人的电话号码等项目登记齐全真实。

0.5

门诊病人的电话号码等项目登记,每缺1项扣0.1分,随机抽查10名登记在册病人电话号码核实真实性,发现1名病人不真实扣0.1分,扣完为止。

 

 

21看现场,抽查1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门诊处方书写规范,核价完整准确随机抽查村卫生室10张2018年处方,进行处方点评。

5

处方核价错误,每发现1份扣0.5分,未标明处方价格,每发现1份扣0.5分,发现不合理处方,不规范处方每张扣0.5分,用药不适宜处方每张扣1分,超常处方每张扣1.5分,扣完为止。

 

 

22、行政村卫生室所有药品都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

3

发现村卫生室药品不足40种的,每少一种的扣0.5分;陈列药品中存在药品过期或从药品外观就可看出明显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23、行政村卫生室所有药品须报卫生院经药品采购平台采购,并全部按照采购价格打码标价。

5

随机抽查10药品(医师处方和药库货架各5种,查看是否打码标价,发现1个药品未标价或网外采购1分,核对标价与采购价,如有误差或加价销售的,1个扣1分,发现非卫生院代购的每个品种扣1分,扣完为止。

 

 

24看现场,抽查2个村卫生室:规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五个一”的管理(一本基本药物价格手册、公示栏、进购台帐、一名价格监督员、一名物价员)

0.5

村卫生基本药物制度“五个一”的管理,缺1项扣0.1分,价格监督员(电话不通或空号)扣0.1分,扣完为止。

 

 

25、药品采购员负责每月收集汇总行政村卫生室门诊人次数和处方金额,审核门诊逐日登记本并盖章。

1

查看行政村卫生室门诊人次数和处方金额,未汇总0.5分,门诊逐日登记本未加盖“资料审核”章扣0.5分。

 

 

加减分

接受国家、省、市工作检查被通报表扬的加5分;创国家、省、市工作现场加5分;在国家、省、市会议上有经验介绍或典型经验上国家、省、市报刊加5分。

 

接受国家、省、市工作检查被通报批评的倒扣5分;在国家、省、市会议上有问题通报或存在的问题上国家、省、市报刊的倒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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