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8-1456811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2-11
  • 公开日期:2018-12-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华容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2-1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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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18〕84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

关于印发《华容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华容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华容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

                                2018年1210

 

 

华容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

专项行动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岳卫发[2018]248号)精神,进一步整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规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为期3个月的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医务人员院内推销高值医疗用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欺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县局将配合人社、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打击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实行全覆盖督查,对医疗从业人员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2.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有无提高收费等级或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核实,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雇佣“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将坚决予以查处相关医疗机构坚决关停,涉及医务人员清理出行业队伍。

3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对照要求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是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相关医疗单位切实加强院内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力度做到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主任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进修实习人员。对于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行为,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从严处置。坚决清理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

4.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立足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基本要求,严格检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与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上报县局将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县局还将就近期17种抗癌药降价进入医保后,各医疗机构落实便民惠民政策,保障患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5.严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各医疗机构要指派专职人员负责行风工作,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标采购、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管控措施。要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予以充分体现。

6坚决杜绝推诿病人现象。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责任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切实落实救急救危的责任,坚决杜绝“无主不救,无钱不救”事件。各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拒收病人确因救治条件限制不能收治的患者,要及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原因,并为患者转诊提供便利。

7严禁有偿转诊转治病人行为。严禁医疗机构之间有偿转诊病人严禁医务人员有偿介绍病人到外院做本院已开展的检查、治疗。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8年12旬启动,2019年2月底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传导压力阶段(2018年12上旬)。

1.组织机构成立华容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工会主席李建中任组长,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容县公安局、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驻卫计局纪检组组长以及县卫计局医政、中医计财审计股、人事、办公室等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卫计局医政邓自勉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2.动员部署。各医疗机构要迅速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本单位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30-4132630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日常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局将以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单位、惩处一批“害群之马”专项行动期间,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医疗机构、随机确定时间,赴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

(三)深入巩固阶段(2019年1月)。

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单位、重点科室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巩固工作成效。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县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カ度,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二)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医疗机构要迅速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医疗机构要设立投诉举报热线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医疗机构要及时单位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电子版上报至华容县医政工作群,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至卫计局医政股。集中整治阶段每月10日、2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2019年122日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县卫计局医政股

 


附件

华容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加盖公章)

查阅相关材料(报表、凭证、清单等)数量(份)

抽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数量(份)

查阅投诉举报记录(条)

 

 

 

重点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

序号

项目

        

排查情况

立行立改情况

违纪违规问题数(项/个/次)

涉及金额

(万元)

涉及医务人员数(人次)

已完成整

改问题(个)

正在整改

问题(个)

1

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1.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

 

 

 

 

 

2.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3.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4. 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将政策范围外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行为

 

 

 

 

 

5.忽略人证不符,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和结算票据套取医保基金

 

 

 

 

 

2

违规收费或加价

1. 不合理“术中加价”

 

 

 

 

 

2.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

 

 

 

 

 

3.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

 

 

 

 

 

4.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

 

 

 

 

 

5.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应有的服务

 

 

 

 

 

3

“医托”情况

雇佣“医托”介绍病人

 

 

 

 

 

4

“搭车”情况

“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

 

 

 

 

 

注:本次专项行动查处问题时间节点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8日,表中统计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8日期间的累计数据;所有内容均需填写,如无则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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