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8-1456802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2-06
- 公开日期:2018-12-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发〔2018〕83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市卫计委及县安委会的有关要求,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6日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市卫计委及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单位保卫部门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完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开展住院楼、门急诊楼、办公楼、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以下方面的问题:
1.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乱拉乱接电源线、违规使用电器等问题。
3.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4.单位办公和生活区域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消防宣传。各单位要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七个一”精准宣传,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2.加强安全提示。在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好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各单位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加强对保安、电工,部门消防责任人、安全员等人员的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和消防管理能力。要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素质。
(三)增强消防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足量的消防员和必需的消防装备,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救火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9日前)。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卫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信息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自清自查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做细做实,取得实效。
(三)严格奖惩问责。县局将把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扎实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负责人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单位责任人。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1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规划信息中心;12月起,每月21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当月《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须报送工作总结报告。(所有报送的原始资料(可报扫描件至电子邮箱)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蔡杰,电话:15197063004,电子邮箱:caijie715@qq.com。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表
附件
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表
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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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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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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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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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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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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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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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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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层数(地上、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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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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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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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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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或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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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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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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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维保合同,并按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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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
□是 □否 有故障的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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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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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行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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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柵栏、障碍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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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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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并面向全体员工公布 |
□已制定 □已制定但内容不全 □未制定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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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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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 |
□是 □否 已消防演练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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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排查整治标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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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是 □否 已培训员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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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开展“6+1”活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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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技能鉴定证书(由人社部和公安部颁发) |
□是 □否 共有 人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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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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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
□是 □否 专职消防队有 人,志愿消防队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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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 |
□是 □否 队员有 人,主要消防器材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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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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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注:1、本表由单位自查时填写。
2、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或减少检查项目及内容,加盖公章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后将扫描件或原件局规划信息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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