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8-1369197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5-03
  • 公开日期:2018-05-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华容县卫计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5-0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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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18]47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卫计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华容县卫计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3日


华容县卫计系统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卫计系统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函〔2018〕192号)、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卫函〔2018〕64号)及市县消防安委会的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卫计系统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确保春夏期间全县卫计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大力宣介《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各单位要依托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制度,每季度清查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向社会公告。各单位要健全消防工作定期研判、议事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通报火灾防控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在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县局将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建立重点防火单位定期约谈机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提示性、警示性约谈。按照省消安委《关于深化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湘消安〔2018〕6号)要求,推进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并将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行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反安全规定违章用电用气或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情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情形;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行为,等等。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提升发现隐患的自查能力,自觉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家属区职工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家庭住宅火灾精准防控工程”,重点针对老旧住宅、集体宿舍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预防和减少家庭住宅火灾发生。对集体宿舍、“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电动车“三个决不能”,即: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施工现场“五个必须”,即:凡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整改;凡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的,必须依法顶格处罚;凡是使用无证电焊工的,必须追究施工和建设单位责任。

(四)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对摸排发现的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督促拆除改造。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五)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各单位要全力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和“智慧消防”建设活动,与消防部门形成互联互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对老旧住院楼、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安装简易喷淋系统。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推行购买消防宣传“外包”服务工作模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的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责任人的消防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针对春夏火灾特点,依托新媒体多形式地刊播提示信息、公益广告,加强夏季防火宣传,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各单位要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消防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9日前)。各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印发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日至9月10日)。按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主动研究解决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局将把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各单位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管”要求。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强化工作督导。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县局将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或者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请于5月8日前将本单位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9月19日前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

县卫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电话:0730-4239868     ,电子邮箱:2793627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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