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8-1336543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03
- 公开日期:2018-04-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迅速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通知
华卫发[2018]25号
关于迅速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
通 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关于开展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与许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监局函[2017]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确保放射诊疗质量和防护安全,从源头控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现就迅速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监测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30日。
二、检测监测单位
由华容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上门对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检测监测费用
本次检测费用由各医疗机构自理。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医疗机构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提供检测、监测和检查相关资料。
2、要主动配合。要积极配合县卫监局,协助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检测、监测和检查工作。
3、要严肃追责。对检查合格的给予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放射诊疗,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而擅自执业,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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