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7-1218804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0-11
- 公开日期:2017-10-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发[2017]95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8号)以及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类疫苗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6]7号)精神,切实保障我县第二类疫苗供应和预防接种安全,我局组织制定了《华容县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10日
华容县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第二类疫苗采购、使用和管理,保障第二类疫苗接种质量和正常供应,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疫苗,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模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限价采购,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并将第二类疫苗供应给本辖区内的接种单位。
二、实施范围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县各接种单位和参加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的投标人、配送机构及其他相关当事人适用本管理办法。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县疫苗采购机构并将疫苗配送至全县各接种单位。
三、采购方式
1.采购目录。根据省疾控中心编制的湖南省第二类疫苗基础目录,县疾控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我县实际需要,确定我县采购目录。
2.采购周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每1-2个月采购一次。
采购周期内新上市或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接种的第二类疫苗,可增补或即时采购。
3.价格确定。投标人在我省中选的疫苗价格作为我县本轮该第二类疫苗的采购价格。
四、采购流程
1.中标产品采购。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采购平台公布的第二类疫苗中标结果,收集汇总辖区内接种单位的需求数量,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签订采购供应合同时,应明确采购疫苗的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和配送方式、配送企业、配送批量与时间、收货地点以及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内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第二类疫苗时,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的产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全县各接种单位应每两个月向县疾控中心申报第二类疫苗需求计划,严禁通过其它渠道采购第二类疫苗。
2.货款结算方式。县疾控中心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直接支付结算资金。各接种单位每个季度末付清上个季度及以前欠款。
3.疫苗接收管理。第二类疫苗由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至全县的接种单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必须通过我省免疫规划综合信息平台录入相关数据,对疫苗实行扫码出入库和预防接种,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供应、接种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五、工作职责
县局疾控股负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执行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汇总辖区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采购信息。
各接种单位根据疫苗需求量定期上报疫苗需求计划。
六、监督管理
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负责对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健全第二类疫苗采购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第二类疫苗采购机构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种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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