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7-1218795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9-01
  • 公开日期:2017-09-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华容县2017年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奖惩办法》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09-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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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17]81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2017年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现将《华容县2017年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28日

 

 

 

华容县2017年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

奖  惩  办  法

 

为规范我县儿童保健服务,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湖南省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湘卫妇社发〔2011〕7号)及《华容县2017年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华卫发(2017)4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奖惩推动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创建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县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儿童保健服务的可行性,建立儿童保健服务内容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改变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理念,建立适合我县以0—6岁儿童为重点目标人群的儿童保健管理模式,促进广大儿童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实施单位         

乡镇(中心)卫生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奖惩办法

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照检查要求,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对省市检查结果,将严格进行奖惩问责。

(一)奖励:

1、各单位应派儿保医师参加县局每周五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的《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理论、操作培训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成绩80分合格,每次考试成绩合格(含补考)并通过省、市级抽查考试考核合格的儿保医生每人奖励1000元,由本单位予以发放;

2、通过市级、省级二级创建评审合格的单位由县局予以奖励10000元。

(二)惩处:

1、未按时参加由县局每周五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的儿童保健技术服务规范培训和考试(缺考、舞弊)的个人及单位予以全县通报。

2、县级考试未达80分以上者(含舞弊重考者),须在规定时间予以补(重)考,直至补(重)考达80分。

3、市级创建评审未通过的单位,县局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儿保医师实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市级创建评审合格,省级创建评审不合格单位,其单位班子绩效工资参照三类单位发放,并对单位负责人不作为行为进行问责。

4、市级、省级二级创建评审都不合格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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