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7-1144793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17
  • 公开日期:2017-03-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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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17]18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2017年医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医疗单位:

现将《2017年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6日

 

 

2017年医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医政工作将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稳步实施分级诊疗,围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医政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医政管理水平与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为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4号)精神,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省、市确定的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将我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8%以内,定期公示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二)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一是最大程度地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加强宣传,让患者认识到基本药物是政府以国家名义推荐的安全、经济和有效的药物;三是按国家规定落实政府补助政策,以提高加快推行这项制度的积极性,使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含湖南省增补药物)占药品总金额比例达到45%以上,县级公立医院要在2017年内达到省级要求。

(三)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在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药占比(不含中药品饮片)和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血防医院药占比控制在35%以内,县妇幼保健院药占比控制在12%以内。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5元以下。

(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病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为了更好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满意,我县三家公立医院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县人民医院不少于30种,县中医血防医院不少于20种,县妇幼保健院不少于1种。

  •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稳步实施分级诊疗

根据《岳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45号)精神,制定《华容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二级医院主要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复杂病诊疗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承担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不能承担的相应医疗服务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疑难病转诊以及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提供向上转诊服务,力争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三、加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力度

进一步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重点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两拓展,两常态”:纵向拓展,由二级医院向乡镇医疗机构全覆盖;横向拓展,由单一抗菌药物整治向辅助用药、肿瘤用药、质子泵抑制剂、止血剂等延伸;公示制度常态化,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量排名靠前的品种、使用抗菌药物金额排名靠前医生进行公示;约谈制度常态化,定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相关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一)实施多途径、全方位的预约诊疗。二级医院结合就诊患者流量及接诊能力实施预约诊疗,为患者提供便捷、优质的诊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进一步调动医生提供诊间、病房复诊预约的积极性,探索“全时空门诊”,利用信息化手段,合理安排复诊患者就诊时间与地点,并为患者复诊提供短信提醒服务,实现与首诊预约患者错峰就诊,提高预约诊疗效率。

(二)持续改善医疗质量。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强化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护士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群众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心理护理等服务,体现人文关怀和护理专业内涵,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同时,医院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普通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非住院部门要根据患者诊疗量、手术量等合理配置护士,保障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院帮院”工作,不断提高县级医院护理管理水平和护理质量,推动基层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的开展,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

五、积极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

根据《湖南省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湘卫基层发〔2015〕1号)的精神,“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的目标,今年我县继续按照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禹山镇、梅田湖镇、东山镇等3家卫生院要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的优势,激活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内生动力,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让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六、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岳办发[2016]6号)统一部署,按照《华容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华容县卫生局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卫发[2016]9号)的要求,在全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巩固平安医院建设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二级医疗机构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四室”(警务室、调解室、监控室、投诉室)建设。强化医患沟通,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纠纷。加强部门协作,医疗纠纷调解规范化,进一步改善医疗执业环境。

七、继续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提升医政管理能力与水平

(一)细化质控环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院控、科控、自控三级质控体系建设,县级医院要设置质控科,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围绕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细化质控环节和质控点,加强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个性化管理和服务。定期开展对环节质量检查和终末质控的结果进行分析、讲评、通报,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质控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对质量、服务、安全和医患关系等重点工作内容的监督检查,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树立“向质量要效益”、“效益服从安全”的理念。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好医疗服务信息上报工作。对发生的医疗纠纷,由质量控制中心专家成员进行分析和讲评,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落实影像、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同级医院与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间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制度。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简化病人就医环节,降低病人医疗费用,提高临床检验、影像检查的整体质量与水平。县级医院要抓好制度落实,并制订客观、科学的考评办法。

(三)加强三基训练。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医护药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各单位职工自我学习的良好氛围,今年将对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医务人员进行全面三基考试,采取分期分批、人机对话、每季一次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制定后另行下发。

八、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一)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布局设置、审批、校验管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本县区域设置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设置实行分级审批,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校验,积极创造条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对医疗机构的动态监管,客观、公正地实施医疗机构校验。

(二)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动性,积极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提高执业行为监管的信息化程度。二是做好执业管理、医师注册、护士注册等工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没有执业条件而在执业执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处罚。

(三)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与管理工作。做好介入治疗等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全面推进医疗技术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加强对介入、人工关节植入、医疗美容、性病诊治、内镜诊疗、血液透析等诊疗技术的审查上报,进一步规范准入行为。组织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九、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行业防御风险的能力,减轻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压力。根据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的《岳阳市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试行办法》(岳政办发[2012]23号)及《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通知》(岳市卫发[2012]147号)等相关精神,医疗责任保险将在我县全面铺开,二级医院要达到80%以上。各医疗机构要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十、其它工作

(一)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保证临床合理使用需要,应制定好麻醉药品的需求计划,尤其是癌症病人三阶梯镇痛治疗的药物需求。加强麻醉药品“五专”保管,作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库登记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登记。严防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各医疗单位要制定相应的使用及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对癌症病人使用镇痛药物,要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遵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执行。县局将组织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培训,确定我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人员。

(二)加强血液管理。严格执行《岳阳市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牢固树立科学用血、合理用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成份用血的比例。县人民医院储血库要负责本医院及辖区内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血计划申报、血液储存和发放工作。在血液转运过程中,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医用保温箱,保证血液的正常冷链运转。同时,所有受血对象必须完善输血前五项(HbsAg、Anti-HCV、Anti-HIV1/2、梅毒、ALT)检测,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血液性疾病传播。

(三)对口支援工作。一是各支援、受援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深入总结近几年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能力和水平。县局将对支援、受援双方定期督查考核。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各支援单位要结合受援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支援工作方案,调整和明确对口支援要求和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保证任务全面落实。确保派驻人员按期驻扎受援单位。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认真总结宣传。受援单位要为派驻人员提供住宿、生活等后勤保障,支援单位可根据派驻人员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县局在对口支援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下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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