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6-1144787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19
- 公开日期:2016-12-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发[2016]33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华容县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2日
华容县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为全县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针对危害广大流动人口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卫生计生资源,充分发挥卫生计生基层网络优势,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为着力点,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和引导,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15-49周岁流动育龄妇女和6-14周岁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学校、企业和社区等场所教育并重,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达90%,流动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知识知晓率达80%,建卡率较前一年有所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达20%。积极创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环境
各单位要建立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出台有利于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政策。在制订、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药品、基层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开展卫生计生服务项目活动时,要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各乡镇和社区服务范围。
(二)加大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各卫生计生单位要以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和学校等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音视频、举办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健康教育宣传信息与咨询服务。重点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和厂矿企业等人口密集地区开展相应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三)完善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与乡镇、社区(村、居)委会以及预防保健机构、综合医院、社会团体等辖区内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使健康教育网络覆盖辖区内各级学校、医院、妇幼保健、大型企业等重点单位。要按规定配齐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村卫生室要有人负责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
(四)深化健康教育体系
要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的流动人口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一是以新生代流动人口(农民工)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为重点场所,开展职业安全、职业伤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控烟、安全性行为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流动人口热心工友和健康指导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二是在女性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市场等场所,开展预防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孕前服用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手册、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健康教育。做好跨地区服务的衔接和协调,提高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和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的利用水平。指导流动妇女向家庭成员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整体健康素养水平。三是与当地教育部门配合,在流动人口子女集中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个人卫生技能评比、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传播预防常见病和意外伤害、讲究个人卫生、口腔保健、坚持运动等健康知识,培养流动学龄儿童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将流动学龄儿童作为“小小健康宣传员”,指导他们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调
县卫计局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对综治、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安监、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部门的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考核,明确部门职责,定期沟通情况。县卫计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宣传股(健康教育所)、基层卫生股、妇幼股、疾控股、医政股、药政股、综治办、法制股、规划信息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管股等相关股室和计生协会要结合职能,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积极指导基层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二)细化措施,优化服务
各基层卫生计生单位要积极落实对负责针对本地流动人口工作、居住的主要特点,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优化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大众媒体等各种平台,向流动人口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和《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优化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三)督查评估,推介典型
县卫计局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实施作为2017年度重点卫生计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各基层卫生计生单位要在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学校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中,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每年11月份向县卫计局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优秀案例。
附件:1、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2、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3、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1: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评价标准
(试行)
本标准所指企业是职工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的前提条件是:无烟环境。
1、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2、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3、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4、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5、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6、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7、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8、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积极参与。
10、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11、企业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组织引导流动人口在健康方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附件2: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价标准
(试行)
本标准所指学校是指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校。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的前提条件是:流动儿童、户籍儿童混合编班,开设健康教育课、符合无烟学校标准、无集体性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发生。
1、将健康促进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并呼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2、成立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设专人负责,定期接受培训,做好计划和总结。
3、制定促进师生健康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包括校内禁烟、饮水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体育活动、体检和预防接种、健康帮扶等内容。
4、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老师,定期接受培训。
5、开设高质量的健康教育课程,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和强度,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
6、为学生提供充足卫生的饮水和合理的营养膳食。
7、开展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定期组织体检,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疾病和多发疾病开展监测和管理。
8、校园环境符合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教学和生活建筑质量、教室黑板和课桌椅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足够使用的卫生厕所和洗手设施。
9、师生互尊互爱,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促进学生潜能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10、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健康互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学校健康工作支持。
附件3:
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流动人口健康家庭的前提条件是:父母将0-16岁的子女带在身边养育。
1、家庭卫生整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2、厕所卫生,垃圾定点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
3、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
4、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5、合理膳食,戒烟限酒。
6、适量运动,心理平衡。
7、定期体检,科学就医。
8、优生优育,爱老敬老。
9、家庭和谐,崇尚公德。
10、邻里互助,支持公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