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6-1144785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1-18
- 公开日期:2016-1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发〔2016〕25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华容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2日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60份)
华容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委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运行机制,形成系统“一盘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理念形成,为实现华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到2020年,县城区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和延伸服务实现全覆盖,在服务管理上实现“五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救助,使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型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厂矿、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定期开展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和狂犬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健康知识讲座。通过多种形式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健康教育宣传信息与咨询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管理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计生执法所应组织人员深入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单位、住所,利用入户服务(调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所在辖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及时更新的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记录。至2020年,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电子信息化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及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乡镇卫生计生执法所、卫生院要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儿童信息,并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或场所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调查,填写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及时掌握流动儿童动态。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全面开展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至2020年,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在95%以上。
(四)强化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
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流动人口居住环境。对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报告处理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结核病免费抗结核治疗和麻风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至2020年,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应达到100%。
(五)完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
开展流动人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服务,通过专题讲座、孕妇学校、媒体宣传等形式为流动孕产妇提供孕早期保健服务和指导、高危筛查、产前随访、产后访视等服务。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至少2次。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生育关怀服务、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在流动人口中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需求选择模式,指导流动人口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设置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和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提高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的可得性和覆盖率,流动人口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动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宣传倡导和咨询服务,流动育龄妇女获得出生缺陷知识干预率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到95%以上。
四、保障措施
1、领导保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陈桂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清波、副局长刘新民任副组长,成员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法规股、疾控股、妇幼股、医政股、中医股、药政股、宣传股(科技教育股)、基层卫生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纪检监察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爱卫办及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股长陈建英兼任办公室主任。
2、组织保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本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指导督促各乡镇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有关的举报、诉求,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内容,在出台相关文件、撰写相关报告和汇报材料中要涵盖流动人口内容,体现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性。
人事股: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计划;指导相关单位稳定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
财务审计股:按照常住人口标准编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预算;单列本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协调落实各级下拔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资金。
法规股:加强与流动人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时协调处理流动人口信访诉求,积极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疾控股:协调和指导全县开展流动人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卫生防疫防病知识,强化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管理;
妇幼股:完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基层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辅导和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医政股:制定方便流动人口就医的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医疗权;在医疗纠纷调解处理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流动人口聚集地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进一步方便流动人口看病就医。
中医股:在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药工作管理办法和指导基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时,结合流动人口聚集特点,指导辖区内65岁(含)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及儿童中医调养,并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
药政股: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时充分考虑流动人口聚集特点,满足流动人口用药需求。
宣传股(健教):在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和健康教育等相关政策和组织实施技术推广时充分考虑流动人口聚集特点,满足流动人口对新科技产品应用需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活动的宣传倡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流动人口纳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范围。
基层卫生股: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指导、督促基层安排专项经费,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在拟定和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时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指导基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作为重点评估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督促基层落实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工作的综合治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并指导各乡镇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应用、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本系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全县综合治理单位履行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相关职责。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积极推进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流动人口全覆盖;指导督促基层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避孕药具服务。
爱卫办:协助做好对流动人口家庭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分析研究流动群体对爱国卫生工作发展的需求,及时提出科学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会融合。
红十字会: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社会服务,依法开展地区间、国内、国际红十字会交流合作。
计划生育协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在流动人口聚居点和大型市场建立协会,推动流动人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发挥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活动。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卫生计生执法所:要配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班子和人员;各村特别是章华镇地区要按照不少于辖区流动人口数量1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信息员或协管员。要认真落实好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深入宣传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项目和具体内容。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做好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采集更新流动人口信息,定期交换、比对信息,完善流动人口基础数据。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民办证服务,依托计生协会等自治网络,整合资源,为流动人口开展“关怀关爱”等便民惠民活动。
3、经费保障。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按照常住人口数量配置流动人口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水平,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跨市以上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孕情检查的,经户籍地确认,报市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核定统筹解决技术服务经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落实工作职责
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股室)要按照要求,落实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业务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年要组织召开2次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股室)工作联系会,不断总结完善均等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2、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相关各乡镇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单位、住所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调查和面对面均等化服务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机制。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服务获得情况,加强部门间、流出与流入地等多边合作交流,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3、强化督导,确保工作成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组织1-2次专项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估指标计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等措施,切实加强对均等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过程中推诿、不作为、缓作为甚至乱作为造成重大影响被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厉查处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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