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6-1144783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1-01
- 公开日期:2016-1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函[2016]64号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乡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现将《华容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7日
华容县乡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为简化、便捷、高效、务实地搞好我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行为,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13号)、《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岳财购[2016]3号)、《岳阳市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岳市器采办发[2015]2号)精神,要求如下:
一、报批程序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采购设备属《华容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基本品目》(简称《基本品目》下同)内规定的设备,采购人需经院委会或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要求填写《华容县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计划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科室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办点工作人员和分片负责人初查,交医政股审核签字,上报局分管设备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采购,局纪检监察室全程跟踪监督。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采购设备属《华容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提升品目》(简称《提升品目》下同)内规定的设备,采购人需经院委会或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要求填写《华容县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计划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科室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办点工作人员和分片负责人初查,交医政股审核签字,上报局分管设备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采购,局纪检监察室全程跟踪监督。
3、采购《基本品目》设备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提升品目》设备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采购人需经院委会及职代会讨论通过,填写《华容县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计划审批表》,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科室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办点工作人员和分片负责人初查,交医政股进行前期资料审核,上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医疗机构按程序要求办理。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按上述[3]完成前期审核后,填写《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计划采购评估表》(附件2),由县卫计局按相关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岳市器采办发[2015]2号要求,填写《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计划采购评估表》(附件2),到县财政采购办填写《招投标审批申请表》、《华容县重大物资采购项目报告表》,报县纪委备案,进入招标程序。
6、医用耗材采购按《岳阳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岳财[2016]3号)规定执行。
二、采购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采购人自主选择、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50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项目,县卫计局医政股参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论证。
3、采购人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报送县纪委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
4、在县财政局采购办指定的公众媒体发布招标信息。
5、开标、评标在岳阳市政务中心进行。县财政局采购办、县卫计局派人现场监督。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按照《岳阳市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相关规定制定《采购文件》,并通过县卫计局医政股的审查。
2、采购人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报送县卫计局监察室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
3、在《华容卫生信息网》发布招标信息。
4、开标、评标在县卫计局进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县局负责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采购人及县局相关业务股室成立询价小组,在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组织不少于5家供应商询价。
2、确定供应商后签订合同,报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三、质疑与投诉的处理
1、质疑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受理并书面答复。
2、采购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其投诉由华容县财政局受理;采购项目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其投诉由县局纪检监察室受理,5万元(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的投诉,由采购人受理。受理投诉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同时书面报送县纪委和/或局纪检组。
3、集中采购当事人对以上质疑与投诉处理不服的,由县纪委和/或局纪检组处理。如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编制《评估报告》
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医疗器械招标,必须在招标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评估报告》,送卫计局。
五、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附件1:《华容县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计划审批表》
附件2:《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计划采购评估表》
附件一
华容县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计划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拟采购医疗器械名称 |
型号或规格 |
单台最高限价 |
台数 |
金额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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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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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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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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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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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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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采购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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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是(附复印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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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办)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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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1、预算拨款 万元; 2、单位自筹 万元; 3、其他来源 万元。 合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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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点工作人员初查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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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片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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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股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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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集体意见(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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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计划采购评估表
一、医疗设备采购可行性评估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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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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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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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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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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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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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 |
规格型号 |
预估价格(元) |
网上询价情况(同级卫计行政部门网上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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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性能技 术指标及主 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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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国内医院应用情况(包括所在医院使用情况及设备规格型号、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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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现有同类设备( )台,每台的功能利用情况(使用率、完好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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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购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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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意见 |
申请设备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
申请设备科室意见
科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医院器械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院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同级卫计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注:网上无法查询的注明“无法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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