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6-2401539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9-11
  • 公开日期:2026-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度 华容县林业局(汇总)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6-09-1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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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

  华容县林业局(汇总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林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指导实话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规划,组织指导森林生态补偿。

  负责林业人才、科技、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防火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资源股、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业执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林业技术推广站、林长制工作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林业局(汇总级)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林业局本级、塔市国有林场、胜峰国有林场、东湖湿地公园管理所、湿地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491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3.37万元,增长16.97%,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森林保护修复、森林资源培育、湿地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491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9.45万元,占98.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8万元,占1.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491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4万元,占42.32%;项目支出2835.63万元,占57.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1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3.37万元,增长16.94%,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2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6.75万元,增长36.7%,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2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68万元,占0.05 %;节能环保(类)支出370.19万元,占7.67%;农林水(类)支出4408.98万元,占91.29%;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20万元,占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3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2.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2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6、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7、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6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543.04万元,支出决算为57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普调工资导致。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384.73万元,支出决算为84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1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部分项目,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支出,后期为正常追加追补。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行政运行,2025年度决算数为1316.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6.77%,主要用于正常运转所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方面。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7.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26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44.93%;与上年相比减少4.3万元,降低5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202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1.63相比减少0.03万元,降低 1.84 %。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林业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降低 1.84%。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塔市国有林场3台、胜峰国有林场2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29.47%;与上年相比减少4.26万元,降低72.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5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58个、来宾351次,主要是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降低0.04%。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运行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万元,用于召开古树名木治理会议、森林防火会议、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会议、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森林督察问题整改等会议,人数63人,内容为古树名木治理、森林防火、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森林督察问题整改等;开支培训费4.18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培训、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森林防火演练培训、林业技能培训,人数219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培训、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森林防火演练培训、林业技能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1.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1.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89%。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9 个,共涉及资金283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7 个274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6.9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2个86.58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10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5年度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森林防火、林长制护林员工资和林长办工作经费、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造林绿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湿地保护-芦苇企业运转资金等2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6.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070.45万元,执行数 4916.03 万元,完成预算的96.95%,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乡镇绿化质量有效提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效防控灾害。

  (2)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监督管理,资金运行安全。

  (3)高质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由于上级交办林业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2、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如部门收费标准和依据临时调整,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以准确编制。

  下一步改进措施:

  1、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审计监督,并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和检查验收。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

  (1)林长制护林员工资和林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6万元,执行数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林长制的宣传力度要加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良好氛围。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高质量推行林长制巡林工作,森林资源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巩固林长制成果。

  (2)解决森林防灭火资金,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2分,评价等级为“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强,筑牢人民防线,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宣传设施;设置大型宣传牌(3.5×7)3块、中型宣传牌(2.6×3)35块、小型宣传牌400块、墙体喷绘10幅,宣传覆盖全域重点区域;及时添置一批森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应急演练:组织5个重点林区乡镇、2个国有林场开展实战演练各2次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全面自查,本项目在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实施管理、 监督检查、政策执行等方面均规范到位,未发现绩效评价指出的问题,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绩效目标完成均符合要求,无未完成或偏离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障森林火灾零发生。

  (3)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024年油茶补助),全年预算数19.51万元,执行数19.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管理粗放,经营水平不高,二是受益时间长,经费投入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技术培训与指导、精细化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油茶稳产高产。

  (4)林业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224万元,执行数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5年度林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全过程规范有序,经全面自查,未发现绩效评价相关问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项目管理、政策执行等均符合规定,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及偏离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资金统筹管理,规范项目全流程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5)2024年中央和省级非国有保护修复补偿资金,全年预算数66.73万元,执行数6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系统功能设置不够完善、审批流程环节繁琐低效、基础信息重复录入、生态补偿补助标准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政策制度与系统建设、简化审批流程机制、推进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优化资金分配与补助标准、强化项目与资金常态化管理。

  (6)林业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224万元,执行数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带动林农增收,提高林区周边就业,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资金统筹管理、规范项目全流程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林长制激励资金,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统筹精细度有待提升,宣传、物资采购支出占比缺乏中长期统筹规划,年度资金配置灵活性不足。原因是项目资金为年度一次性下达,前期缺乏中长期资金使用规划,只能按当年急需事项安排支出,统筹调配空间受限。林长制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多以标牌、传单为主,新媒体短视频、线上科普等宣传方式运用偏少,宣传影响力仍有提升空间。宣传工作侧重线下传统模式,专业新媒体运营力量不足,宣传策划和创新投入有限。森林防火物资更新轮换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物资储备台账动态管理不完善,未建立定期盘点、报废、更新的常态化制度,重采购、轻管护轮换。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政策制度与长效规划、优化资金分配与使用结构、强化资金与项目规范管理、创新宣传方式与物资管理、注重绩效提升与经验推广。

  (8)竹蝗防治资金,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基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一线人员对竹蝗虫情识别、发生趋势研判、绿色防控实操等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群众自发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积极性不高,社会群防群治氛围不够浓厚。原因分析:未统筹安排智能化监测设备更新购置经费,传统人工巡查模式未能有效升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普及深度不够,群众对竹蝗危害及联防联控重要性认知不足,主动参与度不强。竹蝗常年监测、日常巡查、应急防控未纳入县级财政常规预算,过度依赖上级一次性专项补助,缺乏稳定长效经费保障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资金保障与统筹规划、补齐装备短板、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

  (9)华容县松毛虫、竹蝗防治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及防治,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基层林业有害生物专业监测技术力量薄弱,一线调查人员专业辨识、智能设备操作、数据分析能力有待提升。

  县域部分偏远山区、高坡密林地形复杂,人工踏查通行难度大,无人机巡查受气象、地形限制,局部区域调查精细度仍有提升空间。原因分析:县域林地地形复杂、分散面广,偏远林区交通不便,加之天气、林木遮挡等因素影响,全覆盖精细化调查存在客观制约。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防控制度与工作机制、优化资金统筹与长效保障、加强队伍能力与装备建设、坚持绿色防控巩固生态成效。

  (10)松材线虫病防治,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7.5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基层林业有害生物专业监测技术力量薄弱,一线调查人员专业辨识、智能设备操作、数据分析能力有待提升。县域部分偏远山区、高坡密林地形复杂,人工踏查通行难度大,无人机巡查受气象、地形限制,局部区域调查精细度仍有提升空间。原因分析:县域林地地形复杂、分散面广,偏远林区交通不便,加之天气、林木遮挡等因素影响,全覆盖精细化调查存在客观制约。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防控制度与工作机制、优化资金统筹与长效保障、加强队伍能力与装备建设、坚持绿色防控巩固生态成效。

  (11)2025年中央和省级非国有保护修复补偿资金,全年预算数66.73万元,执行数6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系统功能设置不够完善、审批流程环节繁琐低效、基础信息重复录入、生态补偿补助标准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政策制度与系统建设、简化审批流程机制、推进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优化资金分配与补助标准、强化项目与资金常态化管理。

  (12)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惠农平台),全年预算数36.76万元,执行数36.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全面自查,本项目在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政策执行等方面均规范到位,未发现绩效评价指出的问题,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绩效目标完成均符合要求,无未完成或偏离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技术队伍建设、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大工作经费保障、深化绩效结果运用。

  (13)野生动植物保护(麋鹿),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监测装备数量仍有不足,现有1架无人机、2台望远镜难以满足大范围、全天候、多片区同步巡查需求,装备配置有待扩容。监测劳务仅保障日常巡护基础用工,未配套专项业务培训经费,巡护人员在无人机操作、种群识别、疫病排查等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监测数据系统化管理不足,日常巡护观测数据多为纸质记录,未建立数字化台账和长期数据库,不利于科研分析和种群趋势研判。原因分析:年度专项资金额度有限,仅能满足基础设备配置和基础劳务保障,暂无富余资金增配更多监测设备。项目预算仅列支设备采购和劳务费用,未统筹安排业务培训、运维保障等配套经费,经费结构单一。缺乏专项数字化建设经费和技术支撑,未搭建麋鹿监测数据信息化管理平台,仍沿用传统记录方式。

  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政策制度与管护机制、优化资金分配与投入结构、强化资金与项目规范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与专业能力、放大资金生态效益。

  (14)团洲垸灾后重建项目,全年预算数23.3万元,执行数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全面自查,本项目在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管理监督、项目实施、政策执行等方面均规范到位,未发现绩效评价相关问题,无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推进滞后、绩效目标未完成或偏离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规范经费管理、强化工作保障效能、提升灾后服务水平、健全绩效长效机制。

  (15)事业发展资金,全年预算数25.2万元,执行数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5年度林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全过程规范有序,经全面自查,未发现绩效评价相关问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项目管理、政策执行等均符合规定,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及偏离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资金使用综合效益。持续用好事业发展资金,精准落实激励奖励、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保障政策,以暖心稳定队伍、以激励促进履职,持续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和林业事业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财政事业发展资金保障、激励、稳队伍、促发展的综合作用。

  (16)芦苇企业运转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442万元,执行数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一是芦苇企业运转资金压力大;二是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盘活芦苇资产;二是开源节流,争取一切可利用资金投入到湿地建设中去,打造好湿地,建设好湿地,保护好湿地。

  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5年度年度0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2025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对本部门应用情况:①2026年度预算安排方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出发,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增强绩效对预算安排的约束作用。②支出结构调整方面,推进财政支出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③资金管理方面,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促使部门、公司在申请和使用资金时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避免盲目投入和浪费,从而提高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④制度建设方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基础,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好专业基础、提升业务水平,从而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同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四、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五、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六、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十七、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四、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五、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六、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八、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九、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一、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二、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三、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四、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五、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六、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七、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十八、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九、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四十、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三、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四十四、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四十五、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四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华容县林业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pdf

华容县林业局 (汇总级)2025年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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