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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林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17
  • 公开日期:2017-03-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印发《华容县2017年度乡镇绿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林业局   2017-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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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

印发《华容县2017年度乡镇绿化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华容县2017年度乡镇绿化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 年2 月9

 

                         

华容县2017年度乡镇绿化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有力促进全县乡镇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根据《华容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印发〈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华绿指〔20171)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考核目标

1.乡镇和相关单位绿化总任务12000亩,乡镇义务植树任务为120万株,每个乡镇建设1处义务植树基地。乡镇与县直单位绿化任务详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1

2.县级主干道植树28720株,具体责任单位、实施地点、树种、规格及任务量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2

3.乡级主干道植树24735株,具体责任单位、实施地点、树种、规格及任务量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3

4.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绿化提质1022亩,植树48800株,具体责任单位、实施地点、树种、规格及任务量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5

5.打造东山、注滋口、团洲和操军等4个市级“绿色集镇”,对其街道、休闲绿地、单位庭院全面绿化提质,具体责任单位、实施地点、树种、规格及任务量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6-8;其他乡镇集镇各建设1条以上的街道绿化提质示范路段、1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具体责任单位、任务量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1

6.建设2个县级秀美村庄示范村,植树10470株,具体责任单位、实施地点、树种、规格及任务量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4;每个乡镇建设1个以上的秀美村庄示范村,每个示范村建设1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任务量见《华容县2017年乡镇绿化工作方案》附件1

7.县直单位联系章华镇8个村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和宜林地绿化,确保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此项工作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8.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20142016年造林全面补植管护,林木保存率均达到100%

三、检查验收

1.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乡镇绿化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工作。

2.4月和12月组织开展两次检查验收,分别重点检查组织领导、任务完成率、苗木成活率、苗木管护率及苗木补植补造等情况。

 3.造林面积指当年人工新造林面积,不包含萌芽更新。荒山荒地和路渠造林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实地调绘、计算面积;“四旁”零星植树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折算面积,“四旁”零星植树不超过总计划任务的10%。未落实造林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的,造林成活率低于85%和保存率低于85%的,均不计算面积。

4.补植包含乡镇与县直单位2014年、2015年、2016年造林面积。

四、考核评比

1.乡镇绿化工作列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2.在乡镇与乡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开展城乡绿化栽、管竞赛活动,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实行综合评分,全县通报。

3.县财政预算资金,经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验收后,视实际工作绩效对乡镇实行以奖代投。

4.2017年设立造林绿化先进乡镇和先进部门等奖项,奖励项目和对象由县委、县政府审定,并在次年的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

五、本办法由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华容县2017年度乡镇及相关单位造林绿化考核计分表 

 

 

附件    
华容县2017年度乡镇及相关单位造林绿化考核计分表
乡镇(相关单位):  
考核内容       计分
组织领导(10分) 成立造林绿化领导小组,逐级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计5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未签订责任状各扣2.5分。  
制订科学合理的造林绿化方案,及时报县三年绿化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备案的计5分。未制订方案的不计分,未报批的扣2.5分。  
任务落实(70分) 按方案要求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计10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分不能超过2分);未完成任务,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年底面积保存率100%的计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集镇绿化情况(新植、补植)有方案,有行动、效果明显计10分。未启动不计分,效果不明显酌情扣分。  
秀美村庄达标率70%以上,有1个以上的示范村庄的计20分;达标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没有建设示范秀美村庄的扣10分;示范秀美村庄达不到示范村的扣5分。  
造林苗木良种率、成活率分别达到95%各计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方案要求完成2012-2015年度补植补造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任务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林木管护(20分) 林地权属明晰,管护责任落实,责任制到地段、到小班、到责任人,实行挂牌管理的计5分,未落实管护责任的不计分。后期管护到位,有抚育、抗旱、治虫等经营活动的计10分,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森林资源保护有力,无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现象,无重大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计3分。出现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每起扣0.5分,扣完为止;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不计分。  
古树名木建有档案,实行挂牌管理,无砍伐和移植现象计2分,管理不规范酌情扣分,发生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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