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5-2314649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7
  • 公开日期:2025-09-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关于遴选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5-09-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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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专业化收储运体系,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实施主体,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的工作内容

1.建设1个秸秆收储运中心和3个秸秆收储运网点,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2.建立2个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打造饲料化利用为主能源化利用为辅的秸秆高效利用的技术模式。

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

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三是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实施主体报名与遴选

1.报名方式:符合遴选要求的服务组织自愿报名(见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5917日至2025924日。

3.申报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3套(申报材料按遴选条件内容逐项准备并装订成册)至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

4.组织遴选:报名结束后,遴选单位将对实施主体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4家主体承担项目收储中心、网点建设,确定2家主体承担承担秸秆五化利用项目(具体遴选方式见附件2)。

5.合同备案:遴选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和华容县农业部门签订项目承担协议,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四、申报责任

秉承诚信、遵规守纪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不规范、不真实,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行为,将立即收回奖补资金,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恶意骗补的主体,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取消以后年度农业相关奖补资金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请咨询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资料报送地址:华容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联系人:伍超,电话:18182006665


附件:1.华容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主体报名表

      2.华容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式

 

 

 

 

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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