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5-2314649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7
- 公开日期:2025-09-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专业化收储运体系,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实施主体,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的工作内容
1.建设1个秸秆收储运中心和3个秸秆收储运网点,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2.建立2个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打造“饲料化利用”为主,“能源化利用”为辅的秸秆高效利用的技术模式。
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
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三是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实施主体报名与遴选
1.报名方式:符合遴选要求的服务组织自愿报名(见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
3.申报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3套(申报材料按遴选条件内容逐项准备并装订成册)至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
4.组织遴选:报名结束后,遴选单位将对实施主体资质、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4家主体承担项目收储中心、网点建设,确定2家主体承担承担秸秆“五化”利用项目(具体遴选方式见附件2)。
5.合同备案:遴选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和华容县农业部门签订项目承担协议,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四、申报责任
秉承诚信、遵规守纪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不规范、不真实,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行为,将立即收回奖补资金,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恶意骗补的主体,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取消以后年度农业相关奖补资金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请咨询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资料报送地址:华容县农业农村事务中心,联系人:伍超,电话:18182006665。
附件:1.华容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主体报名表
2.华容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式
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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