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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446279480J/2025-2283200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25
  • 公开日期:2025-03-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华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5-03-25 10:03
浏览量:82 | | | |

  一、披露问题

  部分地方“十年禁渔”监管不严。岳阳市君山区、华容县,益阳市南县、沅江市在洞庭湖沿岸禁钓区内有违法垂钓行为。岳阳市华容县团洲乡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用洞庭湖刀鱼、棍子鱼、翘嘴鱼制作风干鱼,对外大量销售。

  二、整改目标

  加强十年禁渔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网捕、锚鱼、叉鱼等各类违法捕捞现象,对禁钓区垂钓、多钩多线垂钓、活饵垂钓、“泥鳅党”、“海竿阵”等行为开展常态执法,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加工禁捕水域渔获物及虚假宣传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第五督察组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处理,书记、县长专题调度十年禁渔及整改工作,第一时间调整优化禁捕退捕领导小组专班,明确公安、市监、交通、人社、林业等单位职责,建立禁捕水域网格点44个、落实网格员86人,护渔员15人,争取资金1200万元,在团洲建立洞庭湖十年禁渔执法基地,实施物理隔断,挖断洞庭湖入湖通道11处,严抓违规垂钓及非法捕捞,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共办理涉渔案件 210起,其中一般案件74起,简易案件136起,劝离违规垂钓人员1500余人,收缴销毁各类鱼竿1353根。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抓教育引导。筑牢执法人员思想防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集中观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警示片、7000千斤渔获物背后的12名嫌犯等警示片3次,对15名协巡员、渔政执法人员谈心谈话4次,传达违纪通报典型案例3次,学习湖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十严格十不得”,签订公职人员禁钓承诺书近1200份,坚决杜绝监守自盗、充当保护伞等情况。二是抓制度建设。建立重大案件集体会商研究制度,明确渔业渔政案件会审标准、审核流程、集体决议等,设立每周四为重大案件集体会商日,集体讨论重大案件7次,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特大案件2件,出台渔政罚没物品管理、执法装备领取保存、专项资金管理等多项制度,明确渔政执法人员严禁吃拿卡要、严禁私分渔获、严禁私拿钓具、严禁办人情案,树牢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理念。三是抓能力提升。制定年度培训提升计划,高标准完成各类培训课程,2024-2025年,32人完成历年执法指定培训,21人完成执法资格考试。将十年禁渔执法办案纳入农业农村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划,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增殖渔业资源、呵护洞庭生态”、“净滩净湖”等各类主题活动。

  (二)严打电鱼、锚鱼等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周边县市联动管。与益阳市南县、大通湖等地签订执法协作协议,对交界水域按照谁发现谁处理原则,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完成14个乡镇渔政简易程序委托执法,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强化专项行动联动打。先后开展“长江禁渔系列”“十年禁渔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15次,聚焦长江友谊闸-新江渡口、洞庭湖二门闸-团东村、新安闸-朝天口、华容河、藕池河终南水委会渡口等重点水域,严厉打击泥鳅党、爆炸钩、锚鱼、海竿阵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切实推进行刑、行纪衔接,强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洞庭清波办协作,对涉嫌犯罪人员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对涉案公职人员一律移交纪监委,坚决避免以罚代刑。三是强化技术手段联动查。完善41个视频监控点铁塔信号恢复,在长江、洞庭湖重点水域区域补充9个监控点,推动所有智慧渔政APP端口下沉乡镇,所有乡镇实行一名专人一台专用电脑一台专用手机APP,随时一键巡查,同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排2人开展智慧渔政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即刻派单处理,即刻回应舆情。截止目前,办理违法案件33件,其中电鱼案件27件,锚鱼案件6件,移送司法机关7起12人,移交监委2件2人。

  (三)全面开展清网行动。一是聚焦净滩净湖。制定下发《华容县禁捕水域净滩净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全县洲滩河漫地带,逐水而动,彻底清理残留在水体中和滩涂岸线的渔网、鱼线、浮漂等渔具,常态做好岸线、水域清船清网、执法打击,规范垂钓区管理,持续构筑长江江豚等重要水生生物安全、健康栖息地。二是聚集岸线清理。发动14个乡镇网格员、河(湖)长、环保志愿者、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岸线水域内渔网、鱼钩、浮标、垃圾等全面清理。结合实际对东山镇洪水港、天字一号,团洲乡朝北站、二门闸等网红钓鱼点进行摸底,并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畴,常态做好保洁、劝导管理。三是聚焦规范市场。联合市监、属地乡镇、农业执法等部门,持续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对城区内餐饮店、渔具店开展“敲门”行动4次,排查渔具店、餐饮店688家,严查销售进货台账,依法收缴非法网具、非法钓具,发放禁用渔具名录、一封信等2000份,微信推送禁捕公告20万条,从源头严管渔具销售。四是聚焦督导暗访。全年开展专项暗访督查15次,提级式督查1次,下发工作交办函5件,工作提示函7份,到点到时指出乡镇存在地笼、三无船舶等问题,责令乡镇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出动船只128艘次,对洞庭湖22.5公里岸线清理各类网具105张,清理各类鱼线鱼钩及相关垃圾1.82吨,规范网红钓鱼点6个。

  (四)持续整治违规垂钓行为。一是强化值班值守。强化一江一湖重点值守,团洲洞庭湖水域,抽调4名执法人员+6名协巡员常驻值守,关口前移,不依托执法基地等案子,明确巡查频次,上堤段入洞庭湖腹地常态开展劝离、劝导及执法打击。长江水域,抽调4名执法人员+5名协巡员,对洪水港、天字一号等重点水域包干巡查。二是强化梳堵结合。制定出台《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捕水域禁钓区的通告》,明确4大区域禁钓:①中国圆田螺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即华容县洞庭湖朝天口-舵杆洲-团洲卫生院-团洲二门闸水域。②集成长江故道省级江豚保护区。③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3段,东山镇塔市驿段,天字一号段,东山镇长江段。④湖北监利市四大家鱼国家级种质资源核心保护区长江段。其余水域放开实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规范管理,目前,全县最新通告短信推送20万条,微信朋友圈推送30万条,印发通告1000份。制定最新禁钓区标志牌、宣传牌12处。三是强化常态管控。督导乡镇落实负责人带班巡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将舆情管理、宣传、协助办案等纳入考核指标,考评结果与工作经费、评先评优双挂钩。同时,强化“沿江岸线群众、湖区农户、餐饮户主、渔具店主”四类人员宣传,发放禁捕退捕公告、禁用渔具名录等宣传资料5000份以上,动员乡镇做好交通要道、重要入湖口等宣传标语横幅翻新维护, 充分利用融媒体、村村响、宣传车等大力宣传禁捕退捕工作重要意义、退捕渔民转产转业成效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举一反三抓整改。一是抓好一系列宣传。做好最新禁钓政策宣传,引导社会民众、垂钓爱好者树立规范垂钓及水生生物保护理念。二是开展一系列联合专项行动。强化市监、森警大队、乡镇联合执法,在枯水期、丰水期,逐水而动,开展“零点值守”、“打击锚鱼”、“春季联合执法巡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网捕、锚鱼、叉鱼等各类违法捕捞垂钓现象,三是持续落实“清江清湖”措施。联合市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网围网具、三无船舶清理,渔具店禁用渔具检查,加强端午、清明期间采收黎蒿、打粽叶等船只船舶管理,强化重点水域矮围情况巡查,严防矮围卷土从来。四是严格一系列督导管理。强化督导暗访、队伍管理、做好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清廉渔政等活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

  (六)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第五督察组向湖南反馈:“华容县团洲乡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用洞庭湖刀鱼、棍子鱼、翘嘴鱼制作风干鱼,对外大量销售”问题。华容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班专人调查、核实、整改。

  1.合作社基本情况。华容县湖东生态鱼产销专业合作社位于团洲乡团西村,法定代表人姚逍,该合作社2020年开始经营,合作社成员主要为家庭成员及其附近居民,进货销售存储设备为2套冷库(一套为34立方米,一套为123立方米)、1组三开门冰箱,主要为桂花鱼、武昌鱼、草鱼、翘白鱼、鲫鱼、刁子鱼、毛刀鱼等(均为冷冻),年加工销售冰鲜鱼和冷冻鱼约3万余斤。

  2.合作社进货来源。经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5次调查取证,该合作社进货主要从广东众鑫通达水产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孙老六鱼行、岳阳楼区豪洲水产经营部、岳阳楼区佳皓食品商行、华容县兄弟水产经营部五家市场采购,每年大概采购冰鲜鱼和冷冻鱼约3万余斤,均为淡水养殖鱼类,无收购销售洞庭湖野生鱼行为。

  3.合作社销售宣传方式。合作社法人姚逍为提升知名度,扩大销路,提高利润,和妻子一道在抖音平台注册“湖东姐姐风干鱼”抖音号(hudongjiejie999)作为该合作社“抖音”宣传账号,由姚逍管理和运营,拍摄了大量卖鱼的网络视频,且视频中频繁出现“每年制作销售百吨风干鱼”“源自洞庭湖东岸”“洞庭湖”相关的广告宣传用语,经调查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4.整改情况。2024年8月23日,县市监局督促当事人立即就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整改。一是第一时间已将“湖东姐姐风干鱼”抖音号视频中涉及的“每年制作销售百吨风干鱼”“源自洞庭湖东岸”“洞庭湖”等不实广告宣传用语删除,并要求不得在其抖音等其他交易平台链接中发布洞庭湖、天然等诱导、欺骗性言语。二是在合作社经营场所内张贴拒绝收购加工洞庭湖湖鲜等宣传标语。三是与市监局签订相关承诺书,限期建立相关溯源机制,自觉接受检查。四是当事人虚假宣传“每年制作销售百吨风干鱼”“源自洞庭湖东岸”“洞庭湖”相关广告语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县市监局已于2024年8月27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告知书。对该合作社处以6万元罚款,并不得再进行虚假宣传。五是由县市监局牵头,县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对全县加工鱼企业开展了专项督查,细查进货台账,坚决杜绝非法捕捞加工销售产业链情况发生,同时,强化广告监管,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处理,防止类似虚假广告行为。

  四、整改效果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2025年3月21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组成联合核查组,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

  五、公示期限

  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名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4222401;联系地址:华容县农业农村局东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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