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79480J/2021-1800766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03
  • 公开日期:2021-03-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病虫情报(2021年第二期)
来源:华容县植保植检工作站   2021-03-03 11:33
浏览量:1 | | | |

积极开展农区春季统一灭鼠

 

    随着春季气温逐渐回升害鼠开始频繁活动,目前已进入繁殖盛期,据我站调查,农田平均捕获率一般在3.3-5.2%;农舍平均捕获率在4.6-6.5%;湖洲外滩平均捕获率一般在5.2-10.5%,均已达防治指标,因此要求各地在春播前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统一灭鼠活动。

    防治适期:3月中旬至4月初,大面积春播前,各乡镇要在害鼠繁殖高峰前,大力开展农区春季统一灭鼠,压低害鼠数量,控制鼠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防治药剂:采用敌鼠钠盐、溴敌隆、溴鼠灵、氟鼠灵、杀鼠灵、杀鼠醚、雷公藤甲素等新型杀鼠剂,严禁使用剧毒杀鼠剂。沿洞庭湖乡镇应加大东方田鼠监测力度,随时掌握其发生动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做好应急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谨防东方田鼠在汛期暴发成灾。生态保护区在投放毒饵时应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严格按保护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益提示: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民办公助”的原则,大力发展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促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康发展。

    2、《农作物病虫防治条例》已经2020年3月17日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或者灾情信息;

    (二)从事农作物病虫害研究、饲养、繁殖、运输、展览等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农作物病虫害逃逸、扩散;

    (三)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航空作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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