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26-2366707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3-17
- 公开日期:2026-03-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团洲垸灾后重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6年3月17日,我局拟于近期对《华容县团洲垸灾后重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企审批服务区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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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容县团洲垸灾后重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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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华容县团洲乡团洲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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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华容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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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鑫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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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华容县团洲垸灾后重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华容县团洲乡团洲新村,在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为灾后重建应急工程,属于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于2025年12月完成建设并将受灾人群进行了妥善安置,本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项目总投资779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为道路工程改造及新建、雨污水管网建设、景观及零星配套工程、小区外配套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市政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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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生态环境影响专项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积极实施生态监测,以减缓生态影响。合理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减少土地占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范围内绿化用地进行回覆表土,绿化恢复,做好绿化补偿工作。加强对林地、植物保护及恢复;加强动物保护,严禁捕杀动物,减少对生境的破坏;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对工程区域进行复耕和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生产、路面养护或洒水抑尘,不外排,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实施扬尘治理措施。易产尘物料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应严密覆盖;土方挖填采用湿法作业;运输车辆清洁入场;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并定期洒水;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运营期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并定期清扫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产噪设备作业时在其敏感点设置围挡和移动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在白天进行物料运输,运输线路选择敏感点少的线路,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要求。采用沥青路面铺设,种植降噪林带,确保道路两侧运营期的昼间/夜间各路段的交通噪声在敏感点处满足《声环境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弃渣直接用于团洲乡田间道路的回填;工程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均已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由有资质单位运至指定的填埋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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