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7-1144100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4-28
  • 公开日期:2017-04-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华容星欣印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年生产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7-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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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容星欣印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年生产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环评[2017]36号

华容星欣印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年生产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容星欣印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拟在华容县工业集中区杨家桥创新创业园现有B区北栋第五层标准厂房进行年生产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的生产,厂房总用地面积约1380m2,厂房内主要分布:相册生产区、切割区、印象区、调色区、恒温晾干区、成品展示区、切割雕刻区、办公区等。主要年生产画册7万件、挂画3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设计方案、规模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认真执行项目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以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达到华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区域污水管网进入华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GB18918-2002)后排入华容河下游。

2、项目挂画、相册干燥和黏合工序要在车间内进行,严禁在露天使用干燥、黏合操作。车间挥发的有机废气需经抽风系统集中抽排。车间应配备良好的通风设备,通风设施每小时换气要达到6次以上,并加强职工安全保护。显影液瓶、AB胶桶在使用后及时封闭容器口,防止溢散。

3、运营期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须规范贮存,中纤板边角料、木屑,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显影液、定影液废包装瓶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显影液、定影液、废相纸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及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三、项目竣工后,请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四、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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