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7-1144079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21
  • 公开日期:2017-03-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华容县丰硕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医药卫生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7-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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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容县丰硕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医药

卫生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环评[2017]27号

华容县丰硕硅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由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000吨医药卫生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容县丰硕硅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200万元在华容县华容县三封工业园新建年产10000吨医药卫生有机硅材料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3320m2。总建筑面积10000m2,其中1栋1F过滤开炼车间2000m2、2栋1F捏合车间1000m2,1栋1F硅胶、硅油仓库1500m2,1栋1F白炭黑仓库1500m2,1栋1F成品仓库1500m2,1栋2F办公楼1000m2,1栋1F宿舍900m2,1栋1F食堂、门卫室500m2,2栋1F设备和变压器房共100m2,绿化面积3000m2,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硬化、绿化等公用配套设施,实现年产10000吨医药卫生有机硅材料。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设计方案、规模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认真执行项目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项目营运期捏合开炼工序冷却水、水浴除尘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华洪运河。

2、项目有组织粉尘经过水浴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9kg/h)中要求后通过1根H=15m的排气筒(D=0.5m,排气量32000m3/h)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加强职工安全保护,如佩戴口罩、手套、防尘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3、运营期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隔离、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须规范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硅胶边角料、次品和投料粉尘水浴吸尘设施定期清理的沉渣,均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及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三、项目竣工后,请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四、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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