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48Y/2017-1144067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08
  • 公开日期:2017-03-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禾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年产优质精米1.2万吨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7-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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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禾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年产优质精米1.2万吨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禾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年产优质精米1.2万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优质精米1.2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华容县梅田湖镇保合村八组

建设单位

华容县禾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61.34万元,占地面积约26668m2,建筑面积2400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得外排。

2、加强工艺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生产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5m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气筒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烘干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5m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气筒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3、运营期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隔离、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废包装袋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关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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