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16-1143641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4-21
  • 公开日期:2016-04-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民政局   2016-04-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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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党发[2016]5号)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全县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管理,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委研究,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省民政部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立足民政工作职责,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对民政领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督促指导涉及民政公共服务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福利事务、老区建设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村(社区)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贿选、派性干扰选举,民主协商机制不健全,村(居)民参与渠道不畅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作用不够,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3、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索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全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成立华容县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余新奇任组长,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办”),由局党委委员白尊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5月-7月)

按照“纪检协调、业务归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指导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做好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乡镇民政办要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相关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对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排查。各单位要在6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局在局办公大楼设置举报信箱,畅通举报信息渠道。

2、问题核查。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要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或移送有关问题线索。

3、汇总分析。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局相关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7底前报送局专项整治办。

(三)督查问责。(8月-10月)

1、重点督办。局专项整治办对一些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交办、督办。

2、实地抽查。局专项整治办对一些问题线索实地抽查、核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问责和移送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的,对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选取一些典型案件予以通报,以案促治,确保实效。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建章立制。局专项整治办要将专项整治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一分析汇总,分析问题根源,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局专项整治办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项报告上报省、市民政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和乡镇民政办,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县局将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加强配合对接,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制度,定期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

(三)实行快查快结。局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创新履职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或移送有关问题线索。

注重整治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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