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23-1143540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09
  • 公开日期:2023-03-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民政局工作职责
来源:民政局   2023-03-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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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容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订民政方面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组织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收入家庭核查统计认定工作。

  (四)贯彻执行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工作;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地名调查,发布标准地名,负责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和管理地名档案,负责全县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政府驻地迁移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报批工作;组织参与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市、县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七) 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负责指导全县福利彩票站点建设并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八)制定老区扶贫发展规划,大力促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老区项目的考察、审核、上报及实施;负责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

  (九)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规范文件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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