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229/2012-1143419
  • 发布机构:交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4-20
  • 公开日期:2012-04-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来源:交通局   2012-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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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华办[201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帐户管理

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下设一个零余额帐户:华容县交通运输局。

二、人员配置及工作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及局属二级单位财务业务指导和财务管理。

三、科目设置

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设置科目。

四、资金预算

年初编制全年收、支预算,月初拿出本月财务开支计划,重大活动制订经费预算方案,严格按方案执行。

五、资金拨付与审批

机关负责管理的项目专项资金按《华容县交通建设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机关行政经费管理由值班负责人负责,公用经费报账程序为:经手人—财务审核票据-分管负责人签字证明—纪委书记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值班负责人审批。2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报请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批。

六、资金使用

机关支出严格按年初预算方案执行,要以收定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福利、工作补助及外出学习、出差报销旅差费严格按《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机关固定资产、日常办公用品的添置由办公室向值班负责人申报,按有关程序批准后统一购置。

机关来客接待由办公室安排,原则上在食堂就餐,特殊情况在外就餐的,必须按审批权限分别向值班负责人或局长报批。招待香烟、水果由财务审计股统一购买,从严控制。

七、资金管理

1、机关财务管理的资金严格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2、银行印鉴实行专人、分开管理,会计保管法人代表私章,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及其私章;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操作由会计操作,出纳审核;严禁擅自在金融机构开户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私放。

3、备用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借支现金必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公务活动结束后一个星期内结算,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十天。

4、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适时提出书面或口头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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