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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24
  • 公开日期:2021-06-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局   2021-06-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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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

 湘交函【2021】301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公路事务中心,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我省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条件,促进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对照“六个必须”标准(见附件1),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实现违规设施和卡点全面清除、保留设施和卡点全面公示、新增设施和卡点全面规范、安全监管措施全面创新,不断改善公路通行条件,保障公路货运物流畅通,促进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解决医疗救护、消防救援车辆通行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严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违规设置的坚决拆除取缔,依法保留的精准分类管理,新增设置的严格审批把关,确保路网畅通。

    (二)坚持标本兼治。从全局高度和发展角度,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兼顾安全监管和服务便民。

    (三)坚持社会共治。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社会监督,不断完善政府主抓、部门协作、纵横协调、全民参与的共治格局,确保整治到位,防止“反弹回潮”。

    ()坚持创新慧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不断推进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强化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增强远程精准监管能力,提升路网管理服务水平。

    三、责任分工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路限高限宽和检查卡点整治工作。具体责任部门:厅公路养护管理处牵头并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相关工作,厅农村公路建设处配合负责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省公路事务中心承担省级相关事务性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所辖公路限高限宽和检查卡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回头看”,全面核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20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照“六个必须”标准,以省级汇总清单为基数,以审核系统PC端为载体,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复查,确保不漏一处、不留隐患。重点核查五方面内容:是否对违规设置的设施和卡点做到应拆尽拆;是否对依法保留的设施全部设置公示牌;是否存在违法新增或恢复设置设施和卡点等“反弹回潮”现象;是否存在拆除限高限宽设施后又违规设置检查卡点的情况。

    (二)建立清单,限期整改。根据复核结果,更新汇总清单,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面组织清理整治,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坚决拆除未依法设置公示牌或设置主体不明确的限高限宽设施;坚决整治违法新增或恢复设置设施和卡点行的为;坚决纠正设施拆除后又违规设置卡点的行为;坚决查处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曝光消极怠工、拒不配合的单位或个人。

    (三)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汇总清单公示工作,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按照“行业检查、协会评估、公众举报、通报抄告、反馈评价”五个机制(见附件3),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活动,检查整治结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等监督作用,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方式,评估整治效果。引导公众使用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小程序(见附件4),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一经发现违规设置问题,对于本行业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于其他行业的,及时抄告相关部门核实处置,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结果可评价。

    (四)健全机制,规范设置流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设置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研究制定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的设置流程。对于在现有公路上确需新增的,要按照流程进行设置;在公路设计阶段设计的,要遵守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五)加强信息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利用《拆杆撤卡一路畅通APP》《全国公路限高限宽和检查卡点服务管理平台》等系统准确记录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位置、权属信息。定期更新数据信息,加快推进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和远程精准监管能力。积极探索与第三方导航平台合作,强化限高限宽设施提示,防止误闯引发意外事故。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6月24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行业检查、协会评估、公众举报、通报抄告、反馈评价机制。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6月24日至7月31日。全面拆除取缔违规设施和卡点,保留设施全面安装公示牌。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监督完善阶段,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公示依法保留设施和卡点,强化社会监督,开展行业检查、部门互查、协会评估、群众举报等活动。定期报送投诉举报及处理反馈情况。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做好总结评估,研究建立相关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健全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扛起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目标和时间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对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做样子的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问责。

    (二)加强技术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充分领会部、省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省公路事务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利用统一开发的信息采集、审核、投诉等系统,全面记录本行业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按程序回溯倒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建立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设施和卡点信息进行调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用好传统媒体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整治目的和意义,及时展示整治工作效果,坚决曝光典型反面案例,形成强大声势,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见附件5)。自2021年6月24日起至监督完善阶段结束,每周四12时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联络人名单、实施方案、细化的工作机制于2021年6月24日前,问题清单、整治清单于2021年8月5日前,总结报告、媒体曝光、制度文件等材料于2021年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以上信息由省公路事务中心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负责收集、汇总,形成总体材料后报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养护处:吴惠文,0731-88770039;

    厅农村处:曹亚平,0731-88770195;

    省公路事务中心:袁林阳,19974905180。

    附件:1.“六个必须”标准

          2.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问题及整治清

          3.五个机制

          4.“前路无限”投诉举报小程序使用说明

          5.整治工作联络人名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六个必须标准

    1.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2.在国道、省道、县道以及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侵入建筑限界的限高限宽设施,除符合《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中附件1有关要求外,必须坚决拆除。

    3.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4.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包括锈蚀严重、视线不良、设置位置纵坡过大、未配套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视线诱导设施等)、用于向通行车辆收费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5.除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之外,其他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承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固定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附件2:

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问题及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类别

位置信息

权属信息

复核情况

(重点核查五个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整治情况

(严格落实五个坚决

所在 市/

路线

编号

路线

名称

行政

等级

技术

等级

位置

桩号

净高  (米 )

净宽    (米 )

设置

单位

养护

单位

审批

单位

存在问题

是否

需要整治

整治措施

完成时间

1

限高架

2

1

限宽墩

2

1

检查卡点

2

附件3:

五个机制

    1.行业检查机制。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对于投诉较多、整治不力、工作滞后的区域和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反馈结果,督促限期整改。

    2.协会评估机制。邀请本地区货运行业协会、重点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代表进行效果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监督落实情况 。

    3.公众举报机制。加大投诉举报小程序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下载、登录、使用等操作培训,发动货车司机、货运企业和沿线群众参与监督。

    4.通报抄告机制。及时收集梳理问题线索,涉及本行业的,通报相关单位严肃查处;涉及其他行业的,及时抄告相关单位核实处置,限时办结。

    5.反馈评价机制。细化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反馈业务流程,形成工作闭环,处置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接受投诉人的评价。

附件4:

前路无限”投诉举报小程序使用说明

    1.货车司机、货运企业和沿线群众通过微信扫描“前路无限”小程序二维码(如图所示)进入微信小程序,对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投诉举报,并对处理进展和结果进行实时查看和评价。

“前路无限”小程序二维码

    2.省、市、县三级用户通过登录“专项整治工作数据审核系统(网址 http://139.9.228.178:9096/xgxk_collect/a/login)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举报人,用户的账号和密码与原数据审核系统一致。

    3.省、市、县三级用户工作流程如下:

    (1)省级用户在PC端接收到举报信息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数据进行查看、转交、处置、通报、抄告、退回操作。

    (2)市级用户通过PC端系统接收到举报信息后,对举报信息进行查看、处置、通报、抄告、退回操作。

    (3)县级用户通过PC端系统接收到举报信息后,对举报信息进行查看、处置、抄告、退回操作。

    (4)各级用户可随时查看跟踪下发数据的处置情况和状态。 如出现误发的情况,接收单位可将数据退回到上级单位,上级单位 应及时对回退数据进行处理。

    (5)举报信息的处置要求从省级用户收到举报信息开始至反馈到举报人全流程办结不超过 48 小时(如抄告到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则全流程办结不超过72小时)。

    (6)举报信息不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举报信息抄告同级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48小时内应将处置结果反馈举报人,并抄告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在2021年3月31日后新增、拆除、取缔和设置公示牌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须通过“拆杆撤卡一路畅通”APP采集系统进行实地采集、上报和逐级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路限高限宽和检查卡点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备案通过后进行公示。

    5.《“前路无限”小程序操作手册》《拆杆撤卡一路畅通 APP操作手册》《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工作数据审核系统操作手册》《全国公路限高限宽和检查卡点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等操作手册另行下发。

    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楠,010-65299659;楚潇蓉,010-65299525 。


附件5:

整治工作联络人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分工

姓名

工作单位及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负责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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