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6-2401597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8-24
- 公开日期:2026-08-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度
华容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有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理会、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股、人事股、行政审批办、综合业务管理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城乡规划管理股、耕地保护股、测绘地理信息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灾害防治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卫片办等18个股室,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然资源规划设计院、资源和规划勘测中心、征地拆迁中心等4个二级机构,17个自然资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4710.09万元。与上年相比,比上年减少1902.01万元,减少28.8%。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求调减项目支出。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自然资源事务、科学技术支出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471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4.76万元,占87.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5.33万元,占12.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47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1.06万元,占58.83%;项目支出1939.03万元,占41.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4.76万元,与上年相比,比上年增加1071.3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工作量变化增加经费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3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9%,与上年相比,比上年增加1071.3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工作量变化增加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3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2万元,占0.1%;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75.42万元,占6.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万元,占0.0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5.65万元,占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3768.39万元,占91.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40万元,占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0.1万元,支出决算数413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45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7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工资自然增长。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科学技术支出等支出规模较大(或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自然资源事务,2025年度决算数为3768.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1.14%,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保障、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监管执法等方面;技术研究与开发,2025年度决算数为275.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66%,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服务、自然资源课题研究等方面。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1.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77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81万元,增长88.7%。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求调增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81万元,增长88.7%。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求调增经费。2025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3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560.26万元,增长263.8%。主要原因是:业务需求调增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0.79万元,用于开展业务政策、法律法规、事业人员教育等培训,人数为45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6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84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184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无法计算比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无法计算比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无法计算比例。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5年度“自然资源事务”、“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65.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2025 年度无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530.01万元,执行数47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86.2%,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监管、地质灾害防治、执法监察等各项业务,保障全县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二是保障本单位人员履职和机构正常运转,做好项目报批、业务核查、综合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项目执行过程绩效监控力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绩效指标设置,进一步提升指标可量化可考核程度;二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绩效监控,压实业务岗位绩效主体责任。二是部门评价结果。已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综合整治中心绩效自评材料开展审核汇总,未组织开展独立部门评价。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5 年度无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 2025 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本单位及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综合整治中心 2025 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一是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重要参考依据,优先保障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服务、土地收储、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工作项目;二是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短板,完善局系统内部绩效管理制度,督促各下属单位细化项目绩效指标,强化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三是压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业务岗位绩效责任,把绩效监控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职(役)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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