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853/2014-1142869
  •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1-24
  • 公开日期:2014-11-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国土资源部明确公职人员“六不准”
来源:国土资源局   2014-1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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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程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评审评估项目,符合条件的办理事项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结。

二是不准以个人名义接收申报材料、告知申请方补正、接触申请方和项目相关人。所有审批事项补正通知和材料须由政务大厅统一发送和接转,严格执行接办分离。

三是不准透露办理事项审查过程中的内部信息。所有办理事项需公开的信息,一律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开。

四是不准打招呼、授意、干预、插手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工作,审批、评审评估各个环节应依法依规遵循公开公平公示原则。

五是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请托人、利害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六是不准接受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项目申请人、相关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银行卡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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