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11R/2018-1142761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08
  • 公开日期:2018-04-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2018-04-08 00:00
浏览量:1 | | | |

一、办公室(加挂县争项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接待、后勤服务、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争项争资、应急管理等工作。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承担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争项争资计划任务下达、考核文件拟订、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收集汇总,提出考评计分的依据和建议;承担县争项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会、妇女、共青团、老干、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优化办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加挂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牌子)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负责项目招标方式、范围和组织形式的核准,负责招标方案的备案和标后的监督管理;承担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执法检查;牵头拟订并督促落实公共资源交易规划、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工作,研究提出县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名单,牵头负责县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等工作。

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有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招投标办

审批、核准招标事项;对评标进行监督;接受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报告;受理招投标领域违规问题的投诉;对招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投标、岐视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活动进行监督执法和监督检查。

六、农村经济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农村能源、林业、畜牧、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农业、农村能源、林业、畜牧、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审核、备案、申报和监管农业、农村能源、林业、畜牧、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增粮食产能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负责全县以工代赈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股

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年度县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省委托对省在我县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投资项目计划;综合协调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拟订并实施推进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县重大项目库建设,研究提出项目前期经费安排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牵头组织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省、市关于新增长极建设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和专项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负责落实有关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等工作。

八、社会发展和财贸服务业股(加挂县“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牌子)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及人口政策、人口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审核、备案、申报和监管全县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协调参与全县物流发展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安排和监管物流业建设项目和资金;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流通设施项目建设;参与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提出“两型社会”建设及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措施;编制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各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改革实施项目;参与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九、工交外资能源股(加挂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规划,安排全县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工业、交通行业规划;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需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工业、交通投资管理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核准、审核、申报、安排和监管工业、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建议;协助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管理。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核准、审核、申报、安排和监管能源重大项目;组织和协调国家、省安排我县核电、火电和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负责指导工程咨询业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协调军民融合等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和计划,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资源环境和节能监察股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节能减排的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对全县范围内节能政策、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节能政策、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组织开展新能源研究和推广;受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宣传及信息传播,开展节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负责国家、省确定的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实施。

十一、农村经济动态监测中心

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向省、市物价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定期报送价格监测资料;负责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开展价格信息和价格政策咨询服务;研究、分析市场物价形势,监测、反映市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动态,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统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地提供各类价格信息资料;向经营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信息和价格预测;定期公布重要商品市场行情;建设完善价格信息采集渠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负责搞好调查户的业务培训,指导调查户搞好成本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订前的成本审核、测算工作,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当好参谋;保管收集历史资料,做到有据可查,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农产品规定品种的调查,登记,汇总工作,及时报送调查材料。

十二、收费价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发改委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法规,并督助各收费单位按文件执行收费、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制定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车辆过渡费、农村客运票价、旅客站务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运价及燃油附加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办中小学收费、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费,殡葬服务费、3A级以下景区门票和交通运输价格、政府参与投资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保障性住房销售和租金标准、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费。收集全县各收费单位年收费情况并通过“全国收费动态系统”上报省、市发改委。

十三、价格认证监测中心

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确认。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所

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和法律、法规,促使价格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开展全县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利用价格、收费进行地区封锁,操纵市场价格,实施价格和收费歧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倾销等价格及乱收费等违法案件;负责“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受理查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统一监制全县各类商品(服务)标价签,不断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全面组织开展明码标价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依托全县市场价格监管网,指导各社区、乡镇价格监管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

十五、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

研究政策,把握趋势。针对国家对区域性、战略性、长远性的决策部署,提出我县调研重点;大胆设想,超前谋划。围绕国省规划超前谋划,策划重大项目进华容项目笼子;协调督办,跟踪对接。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课题,牵头组织,协同推进,进行包装,开展预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