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6-2401309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9-11
  • 公开日期:2026-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度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6-09-1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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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和资金申报、项目建设、后续管理以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二)棚户区改造、房屋租赁管理、维修资金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股室包括:综合部、住房保障服务部、公租房服务部、直管公房服务部、白蚁防治服务部、物业和维修资金管理部、财务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455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6.59万元,增长116.8%,主要是因为拨付专项债券棚改存量资金。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行政开支。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物业管理、保障房维修维护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455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07万元,占26.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67万元,占73.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455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67万元,占18.48%;项目支出3716.4万元,占8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2.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0.41万元,降低43.3%,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1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910.41万元,降低)43.3%,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834.67万元,占70.02%;商业服务业(类)支出8万元,占0.67%;住房保障(类)支出349.4万元,占29.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9.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9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4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29.28万元,支出决算为83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房租金收入返还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2、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或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名称),2025年度决算数为589.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0.0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保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

  公用经费18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白蚁防治业务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

  主要是车辆保险及白蚁预防灭治用车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物业管理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加强全县物业小区管理;开支培训费5.28万元,一是用于开展物业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费用,人数150人,内容为物业小区治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在岗培训,人数41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白蚁防治施药工具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3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9.3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5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629.28万元,执行数1192.07万元,完成预算的189.43%,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保障房租金收入上缴国库600万元;二是发放租赁补贴817户,金额11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管理资金和运营管理费用不足,导致公租房维修、维护和运营管理工作未能及时开展;二是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匀,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支出进度又较快。。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绩效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请根据2025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对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结果运用进行简要说明。

  2025年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与2026年预算编制相关联,结合单位业务实际情况2025年项目有调整,制定加强项目管理、协调机制、监管流程等情况。

  (一)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项目的预算资金管理,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设立要更加科学、合理、可衡量。在设立指标时候要充分考虑指标设定的可实施性,可考核性,要尽可能的量化、细化。

  (三)结果运用

  要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照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025整体支出绩效.pdf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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