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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22
  • 公开日期:2020-04-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团洲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   2020-04-2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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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发〔2020〕2号

团洲乡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团洲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岳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岳政发〔2020〕2号)、《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华容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华政发〔2020〕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和时间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本乡辖区内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间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加强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主体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我乡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团洲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站,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从相关成员单位和村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各村(居)委会要在2020年4月中旬前设立普查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和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努力提升普查队伍业务素质,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部门责任
乡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加强协作配合,合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乡统计站负责协调组建乡级普查机构,牵头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等各环节的工作,乡文广站负责协调人口普查电视网络宣传、新闻媒体组织和普查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工作,乡综治中心负责协调归侨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口普查方面的工作;乡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普查登记阶段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等方面的工作;乡卫计所负责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比对方面的工作;乡自然资源所负责协调住房行政记录比对,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等方面的工作;乡人社站负责协调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行政记录比对等方面的工作,协调社会人才集体户、劳动集体户和社会保险人口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团洲中学负责协调在校学生普查宣传以及普查登记等方面的工作;乡财政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工作;乡民政办负责协调普查中行政区划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县领导小组要求,对涉及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
四、加强经费保障
国务院规定,这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内开展人口普查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等因素,配齐资金。同时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绝不能因普查经费短缺或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处理设备,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强宣传动员
各部门、各村(社区)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发挥新闻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配合县统计局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配合县统计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信息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电子设备(PAD)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漏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各村于4月20日前将普查小组名单报乡统计站。

附件:团洲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团洲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团洲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姜  勇
副组长:杜峰泉  黎  扬
成  员:王  倩 吴  彬  丁德阳 刘劲均 何曾真 
潘宗梅 王志强  吴顺栋 杨丽萍 彭再纯 
黄普亚 雷光辉  王志平 杨志和 涂大平     
办公室主任:杨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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