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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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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8-04-24
  • 公开日期: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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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团洲乡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   2018-04-2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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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办发[2018]25号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洲乡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现将《团洲乡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23日

 

 

 

 

 

 

 

 

团洲乡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

集中行动方案

 

 

为落实华信联办函[2018]2号文指示要求,响应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合理诉求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聚焦信访工作责任落实、重点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秩序依法规范,努力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促进全乡信访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以开展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为抓手,按照“集中化解一批、疏导教育一批、帮扶教助一批。依法处理一批”的要求,向各责任村(社区)、单位集中交办一批重点信访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任务,确保“案结事了”。努力实现进京赴省非来访楼待场所登记人次网比下降30%,赴省重复上访网比降50%,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目标,不断提升我乡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二)交办重点信访问题范围。2017年以来发生进京上访的、发生赴省重复上访的、发生到市多次上访或集访的、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其他重点信访问题。

(三)工作任务。

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切实限期解决;属历史遗留问题,现行政策不明确或事实难以查清的,要本着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不留后患的原则,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千方百计加以化解。通过解决合理诉求,实现信访事项依法依规终结,人员息访息诉。

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书面回复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诉求明显超出政策范围及有关标准或提出不合实际要求的,要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存在心理障碍等情况的,注意加强心理疏导。通过思想教育疏导,取得信访人理解和支持,放弃无理诉求。

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有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开展就业援助和产业帮扶,帮助回归正常生产生活轨道;因残、因病致贫,无劳动能力的,用好医疗、民政等救助政策,在帮扶解因资金上予以倾斜,帮助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帮扶行动,引导家庭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通过帮扶救助,切实解决信访人及其家庭现实困难,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坚决依法处理以访施压、以访压法、以访谋利以及群体上访挑头人员、缠访闹访的信访人。积极推进“轻刑快办”工作,完善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工作机制,该教育训诚的予以及时严肃教育训诚,该治安处罚的予以治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打击。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单位对于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要按照“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党政负责人、一套班子、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逐级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逐案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订立工作目标,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清楚、目标清晰。各级各部门突出重点信访问题由主要领导负责包案。

(二)深入甄别信访诉求。各村(社区)、单位对于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要按照“两个不拘泥”(不拘泥于原调查意见、不拘泥于原处理结论)、“三个必须”(必须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必须当面听取信访人陈述、必须掌握信访事项涉及单位和人员意见)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入细致甄别信访人所提诉求以及行为状态,对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任务予以归类,特别是对于合理合法诉求,要与信访人形成限期化解共识,确保合理合法诉求甄别到位、无理诉求审定到位。

(三)强化政策法律支撑。各村(社区)、单位在甄别信访诉求、制定处理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信访问题。对于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重点信访问题,应组织司法机关、法制部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对于政策不明朗的信访问题,应及时向县有关部门请示,根据上级部门的明确意见予以处理。

(四)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各村(社区)、单位在处理重点信访问题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行政程序、司法程序以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通过合法规范的程序确保重点信访问题处理有理有据有证。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或信访程序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出具法定途径处理相关文书或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当面送达信访人签收,告知信访人维护权益合法途径,引导信访人理性反映诉求。要严格落实信访“三级终结”和司法终结程序,确保信访问题处理有始有终。

(五)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对诉求无理或信访事项已经终结但上访意愿仍然强烈的对象,各村(社区)、单位一方面要切实做好人员常态管控工作,确保人员吸附在当地;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乡镇包案负责人每半月至少一次下访或约访信访人,村(社区)、单位包案责任人每周至少一次下访或约访信访人,与信访人结对子、交朋友。包案领导干部、责任人要制定专门的“访情日记”,记录下访约访工作情况以及信访人反馈的意见建议,通过信访人思想、心态的转变检验工作成效。同时,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公开听证会或调解会,有序组织律师、心理咨询工作者等第三方力量以及亲属邻里、“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疏导化解,合力解开信访人“心结”。

(六)综合施策解决生活困难。对于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各村(社区)、单位要组织开展入户调查,通过上门走访、邻里调查,详细了解信访人家庭、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与信访人共同商议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措施,并建立困难帮扶档案,倒排时间任务。同时,将人社、民政、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纳入工作专班,穷尽政策开展帮扶救助或提供法律援助,让信访人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困难帮扶要注重解决眼前困难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注重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注重信访人满意与理解支持相结合,努力让信访人回归正常生活轨道,不搞“花钱买平安”。

(七)坚决依法处理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8]36号),对于存在涉访违法行为的重点信访问题,由乡党委牵头,组织政法单位和信访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审议,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新修订<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3]25号)以及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湘政法[2014]14号),准确甄别涉访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乡党委、政府将加大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力度,确保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工作顺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涉及重点信访问题的沟通对接、接访劝返、协调处理等工作中,要注重文字资料、声音影像资料的存留。信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案单位调查取证时要主动协助、积极配合、提供帮助。要加大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案件的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在市、县主流媒体予以专案报道,形成震慑效应,树立依法依规有序信访的良好导向。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

召开团洲乡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团洲乡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方案》,向有关村(社区)、单位交办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各村(社区)、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本级本单位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进行部署,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8年4 月-10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集中行动安排部署、目标任务,全力推动重点信访问题在10月中旬前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到位。适时召开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讲评会,通报全乡集中行动实施总体情况,以及重点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涉访人员疏导教育、帮扶救助,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等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宣传推介典型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后段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月一12月)

召开团洲乡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总结会议,全面总结各村(社区)、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工作成效,重点推介各村(社区)、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对于科学合理、成效显著、便于推广的有关工作机制、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规章制度予以全面推进,确保“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团洲乡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吴四喜任组长,施定兵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民政办、人社站、林建环站、国土所、卫生院、计育办、水管站、各村(社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建任办公室主任。

(二)层层摸排,分级化解。各村(社区)、单位要加强重点信访问题的日常排查,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进行明确交办,纳入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内容,按照集中行动工作任务化解到位。

(三)建立台账,严格销号。对纳入“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的重点信访问题,乡、村级都要建立专门工作台账,明确诉求内容、分类处理情况、具体工作措施、包案领导、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问题处理时限,全部实行挂号,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任务进行销号,并定期通报挂销号情况,形成抓责任、抓进度、抓落实的工作常态。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要与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指导督促重点信访问题依法化解、人员疏导教育、困难帮扶救助、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等工作,确保各级各部门重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挂牌重点管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缺位情形,严格迫究包案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将纳入全乡综治工作、信访工作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综治、信访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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