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5-229087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1-03
- 公开日期:2025-11-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政办发〔2025〕13号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团洲乡农村建房规委会的通知》的通知
相关村(社区)、站所:
现将《关于调整团洲乡农村建房规委会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关于调整团洲乡农村建房规委会的通知
为加强农村建房管理,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风貌,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特成立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并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顾 问:陈 捷 党委书记
主 任:蔡 炎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付文强 党委副书记
刘 平 党委副书记
曾 真 党委委员(常务)
谭亚辉 党委委员
段佳义 党委委员
刘志鹏 党委委员
许 成 党委委员
吴锦源 副乡长
夏慧聪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公路站、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村场代表:各村(社区)负责农业的村委委员为村民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邓益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主任全面领导规委会工作,对农村建房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建房管理的具体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自然资源所负责农村建房的土地规划和用地审批;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宅基地管理和政策指导;
村镇建设服务负责建房的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管。
村场代表:反映村民的意见和需求,参与农村建房管理的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规委会职责
1.政策制定与执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村建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农村建房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标准,并监督执行。
2.规划审批:审查农村建房的规划选址,确保建房符合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避免乱占耕地和破坏生态环境。
审批农村建房的设计方案,对建筑风格、户型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外立面色彩等进行审核,引导建设具有乡土特色、功能合理、安全舒适的农村住宅。
3.监督管理:
对农村建房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设计方案施工,是否存在违规建设行为,如擅自改变建筑位置、扩大建筑面积、超高建设等。
加强对农村建房质量和安全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或个人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建立农村建房投诉举报机制,受理村民对违规建房行为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4.技术指导与服务: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的专业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农村建房施工队伍。
收集和整理农村建房的优秀设计方案和实用技术,向村民推荐和宣传,为村民建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解答村民关于农村建房的政策咨询和技术疑问,帮助村民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规委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农村建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对特定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列席。
2.审批制度:村民建房申请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核、规委会审批”的程序进行。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申请书、建房设计方案等。
村民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并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讨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上报乡人民政府。
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勘察建房选址和用地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提交规委会审批。
规委会对建房申请进行集体审议,根据规划要求、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不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严格落实“五有三到场”制度,即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奖惩措施;批前选址审查到场、开工放线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
3.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农村建房情况进行巡查和抽查。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巡查,每月至少对每个村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建设行为。同时,规委会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由各委员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农村建房的规划执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4.档案管理制度:规委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农村建房管理档案,对农村建房的申请材料、审批文件、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监管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实行一户一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农村建房管理提供依据。
五、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团洲乡(含棉种场)内的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活动。
附件: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4、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附件1
|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
|||||||||||||||||||||
|
申请户主 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岁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 |
|
||||||||||||||||||
|
家庭成员 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
|
|
|
|
|
|
|||||||||||||||||
|
|
|
|
|
|
|||||||||||||||||
|
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m2 |
权属证书号 |
|
|||||||||||||||
|
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
1.保留(m2);2.退给村集体;3.其他() |
||||||||||||||||||||
|
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 (规划许可)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房基占地面积 |
m2 |
|||||||||||||||||
|
地址 |
|
||||||||||||||||||||
|
四至 |
东至: 南至: |
建房类型: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
|
西至: 北至: |
|||||||||||||||||||||
|
地类 |
1.建设用地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
住房建筑面积 |
m2 |
建筑层数 |
层 |
建筑高度 |
米 |
||||||||||||||||
|
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1.是2.否 |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
村民小组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件2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4.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 乡(镇、街道) 村 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 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 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
|||||||||||||||||
|
申请户主 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岁 |
申请理由 |
|
|||||||||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 |
|
||||||||||||||
|
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规划许可)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房基占地面积 |
m2 |
|||||||||||||
|
地址 |
|
||||||||||||||||
|
四至 |
东至:南至: |
建房类型: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
|
西至:北至: |
|||||||||||||||||
|
地类 |
1.建设用地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
住房建筑面积 |
m2 |
建筑层数 |
层 |
建筑高度 |
米 |
||||||||||||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
其他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
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附件4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
申请户主 |
|
身份证号 |
|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
|||||||||||
|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号 |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
批准宅基地面积 |
m2 |
实用宅基地面积 |
|
|||||||||
|
批准房基占地面积 |
㎡2 |
实际房基占地面积 |
m2 |
|||||||||
|
批建层数/高度 |
层/米 |
竣工层数/高度 |
层/米 |
|||||||||
|
拆旧退还宅基地情况 |
1.不属于2.属于,已落实3.属于,尚未落实 |
|||||||||||
|
竣工平 |
经办人: |
|||||||||||
|
验收单 |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
乡镇政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
|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