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10-1141756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9-01
- 公开日期:2010-09-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执行经济奖惩的
规 定
各村(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经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乡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对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执行严格的经济奖惩措施。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办点干部
1、办点村场当年分月管理到位,无出生错漏报的奖金200元;
2、办点村场3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个案到位率均达到75%以上的,给予工作奖金500元;
3、办点村场在省市检查中作为样板点未出现统计质量问题的奖金500元,在县检查中(平时调查在外)未出现统计质量问题的奖金300元;
4、办点村场当年度手术集中活动任务在规定时间100%完成的奖金200元,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引产50元/例、结扎30元/例、上环10元/例进行处罚。
二、村场
1、本年度村场分月管理到位,无出生错漏报的奖计生专干200元;每出现一例出生和其他数据错漏报的对计生专干按50元/例进行处罚;
2、村场3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个案到位率均达到75%以上的,给予工作奖金1000元;
3、村场在省市检查中作为样板点未出现统计质量问题的奖单位500元,在县检查中(平时调查在外)未出现统计质量问题的奖单位300元;
4、村场当年度手术集中活动任务在规定时间100%完成的奖金500元,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引产100元/例、结扎50元/例、上环20元/例的标准对村场分片包干责任人进行处罚;
5、村场综合治理线责任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户籍手续和农合医疗报销的,按照500元/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及违规乱罚款、乱收费的乡纪委立案查处。
三、部门单位
1、派出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线工作到位,资料规范,通报信息完整及时,在省市县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给予工作奖金1000元;凡未经计划生育审查办理户籍手续的按照5000元/例进行处罚(属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的按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处罚),涉及违规乱罚款、乱收费的报请县公安局纪委立案查处。
2、卫生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线工作到位,资料规范,通报信息完整及时,在省市县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给予工作奖金500元;凡未对防疫接种对象进行计划生育审查并登记的按照100元/例进行处罚。
3、农合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线工作到位,资料规范,通报信息完整及时,在省市县检查中未出现问题的给予工作奖金200元;凡未经计划生育审查并查验登记《生育证》报销生育医疗费的按照100元/例进行处罚。
以上所涉奖项奖金由乡人民政府预算专项资金,处罚金直接由乡财政从单位下拨款和个人打卡工资中扣除。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月
主题词:人口计生工作 经济奖惩 规定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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