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3-2123251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7
  • 公开日期:2023-10-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23-10-1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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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隐患排查的紧急

  通    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抓牢抓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消除污染隐患,全面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我镇畜禽养殖环保整治工作“零发生、零投诉”,具体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重要抓手,是巩固洞庭湖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保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陈大兵任组长,黄小兵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分管农业的村干部为成员的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全镇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养殖业主负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负主管责任,畜牧线负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做到责任到人,包户到人,确保整治任务落地落实。

  二、摸清底数,全面排查

  各村(社区)要迅速查漏补缺,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精准掌握畜禽养殖场(户)数量、养殖规模、养殖种类、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等情况,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台账。认真组织开展好畜禽养殖环境整治排查工作。全面排查禁养区新建、扩建养殖场情况,杜绝畜禽养殖禁养区、严控限养区域内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时刻关注退养户的发展动态,严禁畜禽退养户“复养”。对退养后复养的养殖场(户),将严格按照禁养协议和退养拆除协议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要以饮用水源地,河、湖、沟、渠、塘、库岸线为着力点,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摸排粪污处理设施是否配套、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建立消纳协议和粪污台账、是否有偷排直排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拉条挂账。

  三、加强整改,确保成效

  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已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各村(社区)要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全力督促养殖业主做好环境整改工作;对能够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要做到应退尽退、应关尽关、应改尽改,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各村(社区)在3月底前完成相关任务,将排查、整改清单等资料报送至镇112办。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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