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3-2123249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7
  • 公开日期:2023-10-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23-10-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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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政发〔2023〕1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注滋口镇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注滋口镇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力推动农村面貌大提升,人居环境大改善,加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当作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创一流工作水平。

  具体目标:

  1.打造两个“示范村”。各村打造1个高标准“示范组”,社区打造一条“示范街道”。

  2.重点整治注滋口集镇,使之成为全县乡镇集镇的典范。

  3.按总人口2‰的标准配齐保洁员,确保常态保洁效果良好。

  4.保洁费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60元标准收取,收取率达100%。

  5.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做到规范、科学、高效运行。

  6.完成县下达的改厕任务,质量管控到位,旱厕拆除率、使用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7.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加大相关项目和资金的引入力度。

  8.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二、指导思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重要的民生实事,全镇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更要身体力行、积极督促,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各党组织要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精心谋划、严密组织、踏实作为,使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三、工作重点

  1.着力抓好常态保洁。常态保洁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是日常工作,更是首要工作。各单位要做到队伍要加强,机制更科学,确保常态保洁良好运行,效果良好。

  2.着力治理生活垃圾。①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处理,严格禁止垃圾焚烧和无处理填埋;②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让群众熟练掌握垃圾分类处理方法,农户生活垃圾最大限度地做到就地消损;③严格禁止新建露天垃圾围、垃圾池,对个别未拆除的垃圾池和垃圾围要彻底清零;④严禁村、社区设置垃圾填埋场。

  3.着力提升村容村貌。①加大杂乱整治力度,网格员深入网格区,发动、指导农户清除房前屋后杂树杂草,规范农具杂物摆放、整治鸡棚狗舍、清理柴草堆码、乱牵乱挂、拆除残垣断壁、破围网、清除废弃物等,做到整齐、清爽。②拆除、改造破旧危房、旱厕,强力推进沿河湖和主干沿线的拆除和改造任务。③加强“四道一渠”的日常管理,“四道一渠”继续执行“村、路、渠”河长制综合一体治理模式,由镇财政实行以奖代投。④加大植树造林美化力度。绿化按防风林、经济林、风景林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科学种植,尽量做到一村一风格、一路一品牌;加快实现“四荒”(荒堤、荒坡、荒滩、荒涂)绿化,道路林荫化,庭院美化;积极开展“美丽庭院”的评选活动;镇每年表彰100户“美丽庭院”。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量力而行,加快补短板,改造一批标准化基本农田,硬化一批村级公路,完善一批农业水利设施,亮化一批农村主干道。

  4.着力综合整治集镇。年内通过宣传、劝导、专项整治、打桩定位、门店“三包”、挂牌跟踪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对集镇进行整治。使集镇面貌焕然一新,常年保持车辆停靠有序、街道整齐清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由镇党委书记文磊任政委,镇长陈捷任指挥长,副书记严亮任常务副指挥长,孙文祥任副指挥长,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王智任办公室主任,文成任督查队队长。指挥所成员单位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等单位组成。明确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人居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对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各网格员是具体责任人。不另设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单位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有院落的单位,对院落进行规划整治,带头做好保洁、绿化、美化工作。

  (二)夯实宣传评比。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深广大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整治内容、整治方法等方面的了解,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强化卫生评比,要做到每月一小评,每季度一大评。评比要真实有效,评比前有条件内容设置并告知;评比中组织严谨,评比员抽调不同类型的人员;评比结果与农户实际状况相吻合;评比后有讲评,有告示,有奖罚,要通过评比提高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热情。有效提升整体效果。

  (三)强化网格责任。继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网格区责任制。每一位村干部(含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有自己的网格区,网格区范围涵盖所有的沟港渠道、河湖大堤、河道水面。对网格区的考核结果,作为网格员(长)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每个网格区必须有其对应的保洁员,网格区的保洁员选用应首先征求网格员的意见,对保洁员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优化,保洁员报酬要与绩效挂钩,安全教育要贯穿始终,人文关怀要感动人心。

  (四)创新示范引领。强化示范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作用。从四个方面抓好示范创建:一是所有村干部家庭;二是所有党员家庭;三是在全镇农户中评选100户“美丽庭院”在商户中评选一批“标兵商户”;四是以村为单位打造一条示范路渠和一个高标准示范组,集镇打造两条示范街。指挥所年内对村(社区)干部家庭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单独排名并向社会公开,要求以村为单位组织对党员家庭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美丽庭院”“美丽商户”、示范路渠由镇组织验收。通过示范创建,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五)强化考核机制。对村(社区)、集镇的人居环境考核,按月考核、季度考核、专项督查、迎上级检查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对网格员的个人考核,按平时信息报送和季度考核、现场督查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季度考核结果必须通过公示栏、广播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考核组成员由镇党政负责人、指挥所成员、村(社区)干部组成。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镇纪委牵头、抽调精干力量随机进行全域排查。

  (六)严格奖罚兑现。

  1.奖励

  (1)资金安排

  ①镇财政投入40万元;

  ②从每个村、社区工作经费中抽调5000元用于以奖代投;

  ③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大垃圾绩效扣款。

  (2)奖励项目

  ①人居环境整治优胜单位(以奖代投,含保洁工作经费)。村(社区)优胜单位11个,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个,各奖励30000元;二等奖4个,各奖励20000元;三等奖4个,各奖励12000元。

  ②示范组(亮点创建)。奖励前13名,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个,各奖励8000元;二等奖4个,各奖励6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4000元。年度考核时,示范组(亮点)前10名,有达不到奖励标准的,不予奖励。但奖励金额总数不变,余额向人居环境整治优胜单位和符合奖励条件的示范组(亮点)上加码。

  ③进步奖(1-2个)。年度排名前进3个名次以上的(含3个名次保底一个)奖励8000元。

  ④季度先进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原则上设10名,各奖励500元,二等奖原则上设10名,各奖励3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励200元。网格区考核裸分在2、3、4分以上不予相应的奖励。

  ⑤“四道一渠”综合整治。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公里奖励550元;二等奖每公里奖励500元;三等奖每公里奖励400元;其他类别无奖励。等级划分,根据镇指挥所和公路站综合情况予以确定。

  ⑥河湖沿线综合整治。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公里2400元;二等奖每公里1500元;三等奖每公里1000元。

  ⑦年度先进个人奖。网格员设奖30名,各奖500元;保洁员设奖30名,各奖500元。

  ⑧先进部门单位。设奖3个,各奖2000元。

  ⑨“美丽庭院”和“文明商户”奖。将牌匾一块,纪念品一份。

  ⑩现场创建奖。创镇级现场每次奖2000元,创县级现场每次奖5000元。

  ⑪突出贡献奖。年内接受上级检查,效果良好,暗访扣分在2分以内,明查在1分以内单次奖2000元,零扣分的奖励3000元。

  ⑫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以奖代投,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划分A、B、C、D、E五个等级,以村(社区)总人口为基数,设置以奖代投基础金额,A类在基础数之上上浮30%、B类在基础数之上上浮15%、C类享受基础数、D类下降15%、E类下降30%。

  2.处罚

  ①被县指挥部列为“黄牌警告”的单位,其总支书记停职专抓人居环境整治,限期未能摘牌的予以免职。

  ②镇季度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且分值在80分以下的,对其单位“黄牌警告”,上级检查一个组扣分在3分以上、查两个组扣分在6分以上的,对其单位予以“黄牌警告”(特殊情况除外)。对第一次被“黄牌警告”的单位,由镇主要领导对其一把手提醒谈话,其单位总支书记在季度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单位总支书记将予以免职,对年内累计三次被“黄牌警告”单位的总支书记免职。

  ③网格区考核成绩,季度排名倒数1、2、3名,且裸分扣分在6分以上的予以“黄牌警告”,上级检查中网格区扣分在3分以上的,予以“黄牌警告”。被“黄牌警告”的网格员,第一次,由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对其提醒谈话,第二次免职。

  ④在各级督查、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保洁、杂乱(含鞭屑)达到1.5分扣分标准的,焚烧扣2分以上的,每处扣网格员绩效工资200元。

  ⑤上级检查的网格区扣分在2分以上(含2分),取消其网格员本季度评先评优资格。

  3.集镇管理奖罚

  ①奖

  A.每季度综合上级检查,平均扣分在1分以下(含1分)奖励3000元。

  B.集镇管理工作,纳入全镇整体考核排名,排名在前5名,其工作经费在预算核定的基础上,上浮5%予以拨付,排名在第6名—第10名,按预算标准拨付。

  C.能创新集镇管理模式,集镇面貌、秩序得到极大提升,成为全县典范,奖励2万元。

  ②罚

  A.年度全镇排名在10名以下(不含第10名),经费按预算标准下浮5%拨付。

  B.每次上级检查保洁扣分在1分以上,每增加1分,罚500元;出店经营扣分1分以上,每增加1分罚500元。

  C.集镇保洁员实行定岗定位,挂牌上岗。镇指挥所每次督查,三次发现人员缺位,按吃空饷处理,扣发1人全年保洁员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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