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9-1641991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9-30
  • 公开日期:2019-09-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9-09-30 15:36
浏览量:1 | | | |

注政办发〔2019〕22号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县华重动防〔2019〕53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我镇畜牧业生产的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开展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部署,切实做好秋防工作

为了把这次秋防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决定组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畜牧站长黄小兵为办公室主任,杨怀德、廖凯、赵顺祥、戴华栋等同志为成员的秋防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畜牧防疫工作的进行。各村及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以村主任、治调主任、分村的兽医等人组成的防疫小组,统一部署,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落实此项工作。在运作中,村主任亲自带队领导,确保秋防工作的按期完成。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项防疫任务

这次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要按照县动物防疫计划认真落实,对高致病性禽流、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标识配就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建立可靠的免疫屏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情,免疫率要达到100%。在集中免疫的基础上,要及时对新补栏畜禽进行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育肥猪等要统一免疫,种猪配种前必须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

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每周至少全面排查一次,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秋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将积极配合县兽医实验室开展抗体监测工作,加大抗体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特别是对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抗体定期监测,对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免,并要追查原因。

规范疫苗管理。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建立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特别是规范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假劣疫苗、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今年将要通过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验收,牛羊化疗工作要严格按要求做好台帐登记。

强化检疫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检疫程序进行检疫;完善监督检查记录,严把入场查验关、巡查监测关、出场检疫消毒关;严厉查处非法违规调运牲畜行为,坚决阻断疫病传播途径,严防外疫流入我镇。

全面推进动物免疫标识制度,挂标率要达到100%,畜禽栏舍的消毒工作要搞好回头看,要杜绝死角。今年的秋季防疫工作要坚决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通知到村,责任到人、疫苗到员、台帐到户,标识到畜、畜主签名到账。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认真进行,以充分提高免疫效果,达到综合防疫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切实明确秋防工作责任

各村及有关单位一定要有政治敏感性,明确责任要求,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执行秋季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防疫计划的落实。11月上旬镇防疫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村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予以通报,11月下旬镇将组织全面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工作,对于防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疫情引起疫情扩散的,造成后果,隐瞒不报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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