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2-1141215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8-28
  • 公开日期:2012-08-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占用农田开挖鱼池违法行为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12-08-28 00:00
浏览量:1 | | | |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占用农田开挖鱼池违法行为的
    
挖机老板、师傅和相关群众:
你们非法挖渔池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法律,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破坏耕地面积五亩以上的、对责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挖渔池的挖机老板和师傅是最直接、最大的责任者。对你们三令五申,我们已进行了现场取证。责令:
一、    接通知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马上离场。
二、  对不听劝阻的,县公安、国土执法部门将扣压挖机,依法强制追究挖机老板和师傅及相关群众的法律责任。
三、  对有任何抗阻行为的,依法严惩。
四、  对主动配合,积极离场的视情况减轻处分。
五、  我们将 24 小时派人现场监督,严禁违法施工行为发生。
2012 6 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