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0-1141190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12-26
  • 公开日期:2010-1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征兵工作的通 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10-1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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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办发〔2010〕2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征兵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场、街道居委会:

根据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0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征集任务分配

根据县政府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以单位人口总数为依据,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政府、镇武装部研究决定了各单位征集新兵任务数(见附表)。

二、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份年满17岁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

文化条件: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政治和体格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标准》、《应征公民体检检查心量测实施办法》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颁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部署准备阶段。主要是传达贯彻征兵会议精神,部署征兵工作任务,10月19日召开全镇征兵工作大会,组织搞好宣传教育、初检初审,确定送检对象;组织体检、政审人员培训。

(二)11月2日为镇初检,11月6日下午2点到镇机关集合,统一乘车上县,11月7日上午正式体检。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设立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对体检和心理检测合格人员层层组织政治审查。

(三)11月26日至12月9日为复查复审和审批定兵阶段。主要是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复查复审;按照择优定兵原则,组织审批定兵;做好新兵交接起运前的有关准备。

(四)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运输阶段。主要是组织新兵交接运输,同时搞好征兵工作总结。

四、主要措施和要求

为确保今冬征兵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落实。

㈠落实优先政策。男兵征集主体对象为各类本科、专科、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不足部分再征集本科、专科在校生和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

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文勇同志任组长,蔡远鸣、姜勇为副组长,戴兵、杨军、张扬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张扬兼办公室主任。各村场支部书记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民兵营长为直接责任人。

㈢深入宣传发动。镇征兵办牵头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兵员征集工作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并组织宣传车开展深入各村场征兵动员宣传。各村场、街道也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收听征兵宣传广播,张贴宣传标语4张。既重视抓好以《国防法》和《兵役法》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法规教育,又要注重广泛深入地做好预征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宣传,应届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办理预征手续的,10月31日前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要切实把更多的优秀适龄青年征入部队。

㈣严格审查把关。要按照政治、思想、作风和业务“四过硬”的标准和要求,精心挑选政审、体检人员,抓学习培训,组建好工作班子。

㈤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场要紧紧围绕完成征集任务按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由于本单位完不成征集任务影响全镇征兵工作任务完成的,每少1人按人平300元在村场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并将此次征兵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村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每少1人扣5分。

附件:(一)2010年各村场、街道征兵任务分配表

     (二)宣传标语口号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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