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0-1141185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19
  • 公开日期:2010-08-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滋口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
来源:注滋口镇   2010-08-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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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办发〔2010〕14号

注滋口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方案

各村场、部门单位: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伤害在学校和幼儿园儿童恶性案件,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经党委会、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一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学生、儿童的成长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和良好的治安环境。为使行动有序高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保卫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是党委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责任,关系到共产党员的执政地位,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治安长治久安,是当前摆在党委、政府第一位的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政法负责人严钧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戴兵、宣传委员姜勇任副组长,刘克仁、刘全文、贾迎春、彭协全、万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贾迎春。

三、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督导整改。镇综治办、派出所立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逐校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每所学校幼儿园内外的治安状况,彻底检查安防设施和安保力量是否到位,指导学校完善内部安保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同时与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

2、巡控结合,严守阵地。明确一校一责任民警和镇机关干部,华容四中责任民警为刘克仁,干部王洪治。注滋口中学责任民警为万智,干部贾迎春。注滋口中心小学责任民警戴兵,干部姜勇。隆西中学责任民警为彭协全,干部蔡远鸣。

3、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管危险物品。深入社区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对可能威胁社会治安的高风险人员和危险物品,进一步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4、严厉打击,果断处置。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四、工作纪律

对出了问题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没有出问题的,如果校园和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混乱,如果排查、管控不到位,按《责任追究制》追究其责任。

    

二0一0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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