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6-236661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3-10
- 公开日期:2026-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6〕1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华农办发〔2026〕2号)要求,结合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以下简称衔接项目库),现将有关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动态调整。坚持一手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乡村振兴,结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实际,及时摸清巩固脱贫成果需求和乡村振兴的新变化,并根据变化情况对衔接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一是做好2026年项目库调整工作,所有与衔接相关的项目必须要入库方可实施;二是2026年项目库新增入库和减少出库的项目需重新通过认定程序。
(二)加强科学论证。强化衔接资金实效,坚持5个分配原则:即重点支持产业项目,特别是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产业项目;项目必须由村级主导,对合作社、公司等主导的项目暂不列入计划,防止资金资产流失;要有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村级集体股份、管理人员费用、村民或其他组织占比,以及困难群众参与受益的方式要明确;必须要有村集体投入,由村支两委班子集体研究,以投工投劳或投资的形式参与;要扎实做好项目基础台账工作,迎接各级检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包括市场、环保等风险,经济、生态等效益论证,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对于尚未进行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论证的项目,一律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做好审核把关;对技术复杂、政策性强或涉及法律问题的,可组织多部门或专家论证;强化群众参入,充分汲取群众的意见。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流程要求
一是村(社区)调整申报阶段。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支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新增入库和减少出库项目(调整幅度不得大于20%),经村级公示10天,无异议后提交至镇级审核,村级需建立本次村级项目库动态调整清单。
二是乡镇审核阶段。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财政所等部门对调整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带贫减贫机制以及是否符合本地区衔接工作规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在乡镇公示满10天,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二)绩效管理要求
根据中央项目库建设工作要求,未建立带贫机制的产业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申报中绩效目标表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资金使用单位负责编制,其中县乡村振兴局安排的衔接资金到村项目由项目实施所在村进行填报,行业资金安排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一并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作为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系统项目资金模块的依据。
三、工作重点
1.落实“负面清单”。一是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垫资、偿还债务等。二是对与衔接工作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未建立带贫机制的产业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以上两类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
2.严格报送时限。此次项目库动态调整相关工作,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推进。村级申报阶段需在3月12日前完成村支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调整项目库并开始公示(公示10天),镇级在3月22日前完成审核并开始公示(公示10天)。
3.规范资料整理。镇、村两级需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库调整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严格按程序落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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