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5-231060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6-30
- 公开日期:2025-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5〕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腌制池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腌制池管理,切实落实《华容县酱腌菜盐渍废水处置实施方案》要求,确保盐渍废水处置安全,有效防范环境污染风险,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标准腌制池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四对一”监管责任
对所有标准腌制池,实行“四对一”(即一个腌制池由一名乡镇监管人员、一名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一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人员和一名村级监管人员共同监管)监管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
腌制池主体 名称 |
地址 |
镇监管人员 |
农业监管人员 |
市监所人员 |
村级监管人员 |
主体负责人 |
|
严杰家庭农场 |
友谊村 |
毛映双 王 盟 |
李 峰 |
张 磊 |
李春红 |
严 杰 |
|
鑫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梅田村 |
谯慧明 汤 奕 |
颜佳兵 |
谢佳林 |
姚石林 |
汪双林 |
|
东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曙辉村 |
陈志辉 文立志 |
孔 勇 |
谢佳林 |
袁本武 |
曾祥武 |
二、具体职责
1.乡镇监管人员。统筹协调辖区内腌制池监管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导检查村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突出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及技术指导,确保盐渍废水处置符合《华容县酱腌菜盐渍水处置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并维护动态管理台账,每月汇总数据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业主开展环保培训,宣传污染防治政策。
3.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监督盐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配合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违规排放废水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4.村级监管人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腌制池现场巡查;及时上报腌制池废水处置情况及异常问题(如渗漏、偷排等);督促业主整改问题,并跟踪整改成效。
三、强化盐渍废水处置监管
1.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常态开展巡查,及时报送辖区内腌制池废水处置情况,包括处置方式、排放量及监管发现问题。
2.各村(社区)要督促腌制池业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盐渍废水,严禁直排或偷排。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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