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5-231060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6-30
  • 公开日期:2025-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腌制池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5-06-30 10:16
浏览量:1 | | | |

 

 

 

 

 

梅政办发〔20256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腌制池监管工作的通知

 

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腌制池管理,切实落实《华容县酱腌菜盐渍废水处置实施方案》要求,确保盐渍废水处置安全,有效防范环境污染风险,结合我实际,现就加强标准腌制池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四对一”监管责任

对所有标准腌制池,实行“四对一”(即一个腌制池由一名乡镇监管人员、一名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一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人员和一名村级监管人员共同监管)监管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腌制池主体

名称

地址

镇监管人员

农业监管人员

市监所人员

村级监管人员

主体负责人

严杰家庭农场

友谊村

毛映双

 

 

 

李春红

 

鑫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梅田村

谯慧明

 

颜佳兵

谢佳林

姚石林

汪双林

东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曙辉村

陈志辉

文立志

 

谢佳林

袁本武

曾祥武

二、具体职责

1.乡镇监管人员。统筹协调辖区内腌制池监管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导检查村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突出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及技术指导,确保盐渍废水处置符合《华容县酱腌菜盐渍水处置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并维护动态管理台账,每月汇总数据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业主开展环保培训,宣传污染防治政策。

3.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监督盐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配合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违规排放废水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4.村级监管人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腌制池现场巡查;及时上报腌制池废水处置情况及异常问题(如渗漏、偷排等);督促业主整改问题,并跟踪整改成效

三、强化盐渍废水处置监管

1.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常态开展巡查,及时报送辖区内腌制池废水处置情况,包括处置方式、排放量及监管发现问题

2.各村(社区)要督促腌制池业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盐渍废水,严禁直排或偷排。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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