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5-231060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6-18
- 公开日期:2025-06-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5〕7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秸秆禁限烧与综合利用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推动禁限烧划定方案落地落实,有效遏制无序露天焚烧秸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转变观念,摒弃焚烧习俗,营造不能烧、不愿烧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深入开展秸秆禁限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把握宣传重点
1.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危害。系统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人体健康、交通安全、土壤生态、森林防火、公共安全等方面产生严重危害,提升公众认知度。
2.秸秆综合利用效益及补贴政策。大力宣传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五化”综合利用的技术、模式、案例。及时公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并对拟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按要求予以公示,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3.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讲清违法露天焚烧秸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4.禁限烧区划分情况及有关规定。清晰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要求,以及限烧区区域地块信息,告知村(居)民有序焚烧审批程序、气象条件等内容。市、县、乡各级秸秆禁烧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鼓励公众积极监督举报焚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二、运用多种宣传方式
用好“四个一”。“一卡”即“农作物秸秆禁烧明白卡”,写明禁限烧区域、范围和种类,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违规焚烧法律责任。“一信”即“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倡议书”,利用纸质件和微信相结合的方式全覆盖发放,倡议自主禁烧、加强利用、互相监督。“一册”即“农作物秸秆禁限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手册”,将国家和省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经验做法汇编成册,便于携带传播。“一会”即利用屋场会、小组长会等形式,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和思想动员。
用好“线上+线下”。线上,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短视频、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新媒体产品,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线下,在交通要道、集镇、村社主要路口、田间地头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警示牌。组织“村村响”、宣传车巡回广播。同时,要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环保志愿者等力量,进行一次敲门行动,上门服务,推动宣传进村入户。
三、突出重点宣传对象
1.镇村干部知晓政策。加大培训力度,确保镇、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知晓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禁限烧区划定范围和管控要求、限烧区有序焚烧相关程序。
2.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村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等“关键少数”带头承诺禁烧、带头综合利用、带头宣传引导。
3.种粮大户严格执行。向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集中宣贯综合利用有关奖惩政策,督促签署禁烧承诺书。
4.人民群众家喻户晓。确保每家每户知晓政策、了解程序方法、明白禁限烧要求。
四、明确进度要求
1.制定方案(6月20日前)。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如夏收、秋收季节)、重点对象,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可操作、能落地。
2.集中宣传(6月底前)。发布本地区禁限烧具体范围,逐一明确每家每户、每个地块的禁限类别,进村入户进行秸秆禁限烧与综合利用政策解读,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3.重点宣传(9月至11月)。秋收季节是宣传的重点时段,要压实责任、集中力量、总结经验、传导压力,高强度、高密度开展宣传,加强巡查和实时信息发布。
4.常态化宣传(其余时段)。秸秆禁限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要贯穿全年,持续深入,营造常态化宣传氛围。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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