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3948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06
- 公开日期:2022-05-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政办发〔2022〕2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镇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
监督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镇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关于开展全镇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
监督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根据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要求和镇党委、政府部署安排,结合我镇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决定对全镇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党委书记毛映双任组长,陈志辉、谭则骏、周伟、陈传军、鲁锐、蔡祺霖、谯慧明、周昕怡、文立志、王盟任副组长,李捷、周舟、各站所长、各村(居)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梅田湖镇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蔡祺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自查自纠日常工作。
二、工作内容
重点自查2020年、2021年度农民权益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农民权益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华农维监办[2022]1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1.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包括发放给农民、村级组织及农民合作社的各项补贴、补助、补偿)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惠农补贴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和完整。资金拨付管理和“一卡通”发放是否规范,是否向
农户搭售商品和强制农民办理信用卡并收取年费,是否存在
滞留、截留、抵扣、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2.涉农收费情况。一是涉农乱收费情况。包括学校违规
收取教辅材料、保险、校服费、补课费、试卷费、水费等问
题;农民建房中违规罚款、收取押金、超标准收费办证等问
题:办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违规收费问题:办理惠农补贴“一卡通”违规收取年费问题;计划生育领域收取押金和办证时搭车收费问题。二是加重村级组织负担情况。包括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向村级组织转嫁资金缺口;要求村级组织出工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部门向村级组织摊派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等。三是加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情况。包括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摊派费用问题等。四是截留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贴问题等。(责任单位:联校、国土自然资源所、社会与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
3.村级转移支付和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转移支付是否达
到规定最低标准,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抵扣、截留、挪用等问题。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理
财等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
占、挪用、私分等问题。村干部是否违规发放补贴。票据管
理是否规范,有无使用外购或自制的收款收据违规行为。土地补偿费管理是否规范、分配是否合理。村级招待费是否零
接待。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有无招投标、项目预决算和正式发
票入账。集体资金和资源的发包、租赁、拍卖、处置是否依
法依规和符合民主程序,合同是否规范。财务公开是否全面、
真实、及时、规范。村账镇代管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账外
账”。(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社区))
4.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实施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
目申报是否自下而上,是否按要求开展民主议事;是否超范
围、超标准筹资筹劳;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是否存在强行“以
资代劳”;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财政奖补资金是否合理、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挪用和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社区))
5.农村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对2020年以来各类建设项目中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征、违规强行征,
征拆过程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补偿安置不到位、补偿
费分配方案不民主,拖欠、截留、挪用、挤占征地拆迁农民
的各项补偿费用等问题。(责任单位:国土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
6.农民维权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
开公示制、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惠农补贴信息备案制、
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年度检查通报制等制度是否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2020年、2021年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清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5月9日前将基础数据电子档(按照附件一填报)和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报告交由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镇纪委备查(各村(社区)报告由办点负责人签字),联系人:李捷,电话:15755077883,各办点组在5月中旬前依照基础数据对各自办点村进行进一步核查,县维监办将于5月中旬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及相关涉农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纪律
各村居和相关涉农部门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对于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
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
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加1:梅田湖镇 惠农补贴发放明细
附件1:
梅田湖镇 惠农补贴发放明细
责任单位: 签名: 时间:
姓名 |
身份证 |
联系 方式 |
惠农补贴项目 |
2020年全额 |
2021年全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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