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17968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2
  • 公开日期:2022-03-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乡村振兴信访舆情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2-03-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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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2〕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乡村振兴信访舆情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为有效应对信访舆情,杜绝非正常信访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将《梅田湖镇乡村振兴信访舆情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梅田湖镇乡村振兴信访舆情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信访联席办《深入推进落实领导包案、接访下访制度》、《信访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和《岳阳市乡村振兴局信访舆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梅田湖镇乡村振兴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协调处置信访舆情,特成立梅田湖镇乡村振兴舆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毛映双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陈志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谭则骏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镇党建办、镇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监所、新建农商行、梅田湖农商行、新建卫生院、梅田湖卫生院、梅田中学联校、各村(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马云龙为乡村振兴领域信访舆情处置联络人。今后,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并报镇乡村振兴办备案,不再另行文。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三、考核指标及标准(基本分100分,按比例纳入年终考核)

(一)基础工作指标(34分)

1、落实专人负责制。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党总支(支部)书记负责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置乡村振兴领域信访舆情工作,计8分。未落实的不计分。

2、落实日常信访舆情工作制度。日常接访每次要有台账有记录,有处置结果。每起信访舆情处置有走访,有清单、有反馈、有报告,计10分。有一次未落实的不记分。

3、定期上报信访舆情信息。各村(社区)收集汇总本辖区信访舆情信息,并上报镇乡村振兴办,计12分。有群众上访未上报的,一次扣2分。

4、年度总结。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信访舆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报镇乡村振兴办,计4分。未落实不计分。

(二)工作业务指标(66 分)

1、信访舆情事项办理。认真办理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督办和信访宣传部门转办的信访舆情,计20分。未按要求和时限办结上报,每发生一件(次)扣2分;办理省、市、县交办信访舆情因事实摸排不清发回重办或因处置不当出现重访的,每发生一件(次)扣2分;针对移交纪检部门的信访案件或疑似件,各村(社区)未将案件的办结情況上报反馈的,每发生一件(次)扣2分;督促之后仍不报送办理情况的,每发生一件(次)扣2分。

2、重大矛盾调处(10分)。重大矛盾调处工作按“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责任制,计10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件(次)扣2分;发生重复非正常上访、特殊敏感时期非正常上访而漏排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发生到县、市省以上集访而漏排的,扣10分。

3、越级上访处置。无群众到县、市、省、进京上访,计16分。有关村(社区)未提前参与处置、处置不当或处置不力发生一起到县非访扣1分,市非访扣2分,到省非访扣3分,进京非访扣4分。

4、劝返处置。发生到县、市、省、进京上访事件后,相关村(社区)立即赶赴现场妥善处置,计10分。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每件(次)扣2分;到达现场且劝返处置不力,导致上访人员继续缠访、闹访、围堵机关或拦截领导车辆的,每件(次)扣10分。

5、重大信访舆情的预防。收集社情民意,研判信访舆情工作形势,针对隐患苗头问题提前介入、提前处置,全年无信访舆情发生的,计10分。发生重大信访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每件(次)扣3分;村(社区)“属事”和“属地”范围内发生重大信访舆情事件,每件(次)扣3分;发生重大信访舆情后,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信访舆情处置负责人不及时赶赴现场处置,或措施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扣10分。

(三)直接扣分项目

乡村振兴领域内的信访舆情工作被新闻媒体报道因处置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每件(次)扣20分。

(四)一票否决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年终考评时一票否决:因工作原因发生重大恶性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现信访舆情未及时处置导致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四、信访舆情处置工作要求

信访舆情处置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维稳的原则,各村(社区)需坚持依法疏导与教育相结合,及时掌握信息情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就近就地排解信访矛盾纠纷,提前消除隐患苗头,坚决杜绝越级上访、非访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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