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111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22
  • 公开日期:2021-03-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3-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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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6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梅田湖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梅田湖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考核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梅田湖镇在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巩固成果、聚焦提质。为调动各村(社区)工作积极性、助推乡村振兴,现依据上级考评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二、考核方式

(一)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与明查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每个村(社区)考核时间为半天,分为村(社区)大面检查、抽组检查、日常巡查督办。村(社区)大面检查主要是可视范围内公路全覆盖(含河道大堤)并复核前期需整改的问题;抽组检查每次抽查2个组,每个组不少于20户,主要查看农户房前屋后及田间地头;日常巡查督办主要是对大面垃圾治理、污水整治、沟渠漂浮物等重点领域发现的问题以工作群通报的形式现场交办、督办。

(二)专项考核方式

按照工作开展中上级要求,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抽取具体工作指标进行考核,根据需要不定时查看资料。

三、计分方式

考核计分按照计分标准和加扣分办法执行。

(一)计分标准

1.综合考核计分标准

村(社区)大面检查40分,抽组检查35分,日常巡查督办25分。其中日常巡查督办要求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群内通报,每通报一个部位一次扣0.5分,限时整改销号不及时被再次通报部位按照影响程度加倍扣分。

2.专项考核计分标准

根据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参照上级工作要求,明确专项考核指标后进行确定。

(二)加扣分办法

1.扣分办法

①扣2分情形:垃圾填埋场、堆场,2米以上的垃圾带;集镇主街占道经营;其他被举报到县指挥部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回复;评比公示栏未按时更新;大型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居民集中居住区或沟渠边连续3户以上直排;5平方以上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点处理设施不达标或直排。

②扣1分情形:广播会每周少于3次,无手机录音、无广播稿;村保洁理事会及乡风文明理事会没有理事会章程;农户三包未落实(或农户不知晓三包内容,以户计),无保洁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村组无干部包干责任牌、保洁员责任区域牌,督查及考核时出现与公示评比栏信息不符的脏乱差农户;专业队或保洁员有替代农户义务的行为(以户计);废品收购点未设围栏,乱堆乱放、四处散落;省、县、乡道路及街道搭棚办酒占道超1/4;存在较大面积成堆成片垃圾及水面漂浮物,5平方以下黑臭水体;占道违章建筑,破损垃圾设施,危险房、残垣断壁,县、镇、村道空心房、零散房、影响美观及2处以上的偏杂屋;违规使用一次性餐具,燃放鞭炮及发现鞭屑一处;河渠沟港设置拦河渔具及迷魂阵;村部室内卫生差。

③扣0.5分情形:小堆及零散成片垃圾,水面漂浮物,垃圾不入围,垃圾设施外溢,废弃物未处理;乱堆乱放,乱停乱靠;农户污水污物直排,建筑垃圾堆,污水横流,露天粪池,农户杂乱(以户计);破损围墙、围栏,破烂篱笆,彩条乱挂,屋场内道路坑洼不畅通,乱拉乱挂广告牌或横幅,乱贴;村道空心房、零散房、闲置危险房,影响美观及2处以上的偏杂屋;保洁理事会未收取每人每月1元以上卫生费(无收管用相关明细台账)。

④其它扣分情形:四道一渠未除杂,每公里扣0.5分;除杂不规范,每公里扣0.25分;路肩培土不到位,每公里扣0.25分;路肩种植作物,每处扣0.5分;街道出店经营,在滴水内每处扣0.1分,出滴水未占人行道每处扣0.25分,占人行道每处扣0.5分;落地广告每个扣0.2分;垃圾不分类每个扣0.5分,分类不彻底每个扣0.2分;前期需整改的问题未整改,视影响程度加倍扣分,相邻村发现问题据实扣分;包装袋每个扣0.1分;上报资料不及时,开会迟到、早退,按梅发【2021】4号绩效考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2.其他加扣分项目(以省、市、县文件资料为依据,年底计入总分)

①获得省、市、县(单独)通报表彰和为省、市、县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提供正面现场的,每次分别加计3分、2分、1分。

②省市县检查考核没有扣分的加计3分,扣2分加计1分,扣1分加2分,超过2分按实际扣分扣到村(社区)。

③罚一张黄牌的村(社区)扣10分,未按规定时间摘牌,后续考核每次加扣5分。

④被省、市、县媒体曝光一次分别扣3分、2分、1分。

四、考核说明

(一)考核内容

对考核村(社区)的地净、水清、房美、有序、风貌管控、保洁机制、沿路沿河沿堤、养殖治理、移风易俗中便于操作的内容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未涉及到的提质方案内容为专项行动一次性完成的任务)。每次考核内容根据提质任务细化表有所取舍(另行通知)。

(二)考核排名

1.月排名:根据各村(社区)当月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情况进行得分汇总,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月排名。

2.季度排名:依据该季度全部月份得分加总后取平均值,按照从高到低进行季度排名。

全年工作需按照“一月一考核评比、一季一讲评通报、一年一综合总评”的督查考评机制,结合日常巡查、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所另根据工作推进需要设督查评比组、综合协调组。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牵头组织、协调、考核;水利服务所负责河道整治、河道绿化管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上下衔接、政策解读、行业指导、污水整治、改厕工作;财政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保障与使用的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督查、评比考核。

(三)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办公室根据上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统筹组织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日常巡查采取月考核、季讲评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推进;同时,不定期组织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巡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现场交办、工作群通报,并限期整改;现场交办、群内通报采取联系单销号制,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结束凭整改图片自行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销号登记,未销号视为未整改结束。

(四)进一步突出争先创优

1.镇季度讲评设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3000元,奖励条件:排第1名,且得分在90分(含)以上;二等奖:2000元,奖励条件:排第2名,且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三等奖:1000元,奖励条件:排第3—5名,且得分在80分(含)以上。

2.改厕工作设年度样板创建奖

改厕年度样板创建连续10户以上样板打造,创建合格经镇指挥所验收认定给予以奖代投2000元一处;连续20户以上样板打造,创建合格经镇指挥所验收认定给予以奖代投4000元一处。

评比奖励及年度样板创建奖资金来源各村(居)统筹3000元,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负责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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