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8047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27
  • 公开日期:2021-09-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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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29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目前,国内重大动物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原有疫病尚未清除,新的传染病不断发生,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性措施,也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病发生的关键,强制免疫是当前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情的严峻性,站在全局、政治的高度,履职尽责,切实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做好防控各项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畜牧防疫人员专人专用,将防控任务层层分解,坚决防止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毛振华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副镇长文立志同志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秋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和检查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秋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防控挂图、召开培训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防控技术和相关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自觉配合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可疑疫病报告及病死猪的规范处置等防控工作。

三、免疫工作目标和要求

1.目标任务。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实施秋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对计划免疫病种的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其他动物疫病应免率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2.时间要求。秋季动物疫病防疫注射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10月中旬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11月初前完成小反刍兽疫免疫;11月15月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11月下旬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

四、“秋防”重点与工作措施

秋季是各类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期,也是广大养殖户填槽补栏的高峰时期,各村(社区)要抓住这一关键时期、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仍是当前危害生猪产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要始终绷紧非洲猪瘟防控安全底线,一是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继续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屠户做到每周排查1次,严防发生新的疫情。排查工作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和日报告制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一旦发现畜禽异常发病死亡情况,要及时报告、采样、送检并规范开展疫情处置工作;二是要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开展消毒灭源工作。绝大多数非洲猪瘟疫情都是由违法违规调运引发。要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除用于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外,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清洗、消毒活动,必要时采取集中休市消毒等措施,对养殖场、家禽交易场所、屠宰场等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三是严格做好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由官方兽医实施,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要求,查验资料、开展临床检查,并留存视频或带有时间、地点标记的照片,其内容应包括检疫现场标志物、养殖场(户)门牌号、养殖场有关人员、生猪耳标号等;四是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制,各畜禽养殖场(户)作为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发现病死畜禽要及时向镇畜牧兽医站报告,再由无寡味化处理中心进行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对于养殖户未及时报告或处理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养殖户承担。

2.分类实施,扎实开展强制免疫。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采取集中强制免疫、分片分类分户分步实施的方式,散养户要坚持集中免疫、定时补种;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及时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强制免疫进度周报表、疫情排查日报表等信息。确保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人员经费、宣传发动、应急准备到位,同步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计划免疫,全面筑牢基础免疫屏障。

3.认真开展大排查,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要进一步健全村-场户监测网络、落实监测排查人员,配合县动物疫控中心做好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重点疫病分布和流行状况,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规范处置。同时要对动物防疫物资进行清点,全面掌握本乡镇防疫物质的使用情况,确保防疫物质储备充足。要建立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防止疫苗浪费。

4.加强督查考核,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秋防”期间,镇督查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非洲猪瘟防控、秋防工作的组织部署、免疫进展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规模养殖场(户)和家禽散养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卡上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养殖户的实际情况相符、免疫卡是否全部张贴到位、防疫注射花名册是否按养殖户的实际情况以组为单位汇总造册上报,对在督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秋防”结束后,镇政府将按照“领导到岗、责任到人、档案到户、防疫资金到位” 的要求对各村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考核的情况列入年度千分制工作考核内容,凡因防疫措施未到位,防疫密度未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5.做好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根据《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文件精神,我镇今年将通过国家传播阻断标准验收,牛羊化疗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在化疗过程中,要做到“五带”、“二坚持”:即带治疗登记册、带技术资料、带吡喹酮药物、带副反应处理药械、带宣传资料;坚持分村设点化疗,坚持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头、送药到牛口、不服不走人,同时按要求做好台账登记。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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