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52348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18
  • 公开日期:2021-08-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月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8-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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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20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月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贯彻落实8月6日省、市、县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和县领导指示批示,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实行安全隐患月排查治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从8月份起,由负责人带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排查必须做到全覆盖、全过程,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织密织牢风险隐患防控网。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1。

二、严格实施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要按照“谁造成的隐患,由谁负责消除”的原则执行,造成隐患的单位是治理责任主体,镇安委办及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各村(社区)要对每月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登记,建好台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按照附件2表格上报镇安委办。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挂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镇安委办将适时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对村(社区)、企业和重要部位实施检查,检查出来的重大隐患交办给相关村(社区)。

三、严格开展督查督办。镇安委会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由镇安委办会同镇纪委对各村(社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进行督查督办、问效问责。对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曝光,严肃追责,依法处理。

附件:1.梅田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

2.梅田湖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梅田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组安排表

 

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

(最后一位为资料员)

检查区域

重点部位

卢  琼

严  肃、赵震宇

金鸡村

梅田湖敬老院、永利渡口

张家湾渡口

毛振华

孔  勇、贺  利

新垱村

新建敬老院、惠民自来水厂

周  伟

成立军、吴  琴

三合村

加油站、同欣胶带厂

群力农机合作社

付拥良

刘  超、彭  琦

梅田村

梅田湖自来水厂、卓香食品厂

梅田中学、梅田湖中心小学

陈传军

严若平、丰登发

薛  莲、张凯望

迎丰社区

梅田居委会

同和食品、新建中学

张家湾渡口、先锋渡口

鲁  锐

易国锋、胡  健

友谊村

梅田湖加油站、华顺蔬菜合作社

蔡祺霖

严  峻、李  捷

保合村

扇子拐渡口

谯慧明

吴  伟、肖  超

告丰村

诰封渡口、余家湾渡口

周昕怡

曾宪志、黄  芬

曙辉村

先锋渡口

文立志

李运德、李  瑶

西来村

凯悦酒店、西来小学、西来中学

王  盟

丁湘容、严  智

永吉村

永吉自来水厂、扇子拐渡口

白鹤洲渡口


附件2

梅田湖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带队领导

 

牵头单位

 

参与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被检单位

 

所在辖区

 

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和隐患

 

处理意见和措施

 

被检查

单位意见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跟踪检查人签字:               

带队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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