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5222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18
  • 公开日期:2021-08-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8-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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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田湖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文件

梅突发公卫指〔2021〕1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根据省市县防指相关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澄清底数、全力推进全镇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做到应接尽接,现就进一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查核实,澄清底数,督促接种,达到8月30日前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应接尽接对象和第二、三剂达间隔时间对象全部“清零”目标。

二、明晰工作要求

(一)厘清底数,建立台账,全力推进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接种。

各村(社区)以华容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第18号令所下发的6861人为基数,分8大类,全面核查核实,在8月19日前,建立好台账,说明理由,提供依据备查,每天所核查明细汇总后报镇指挥所办公室(每天上报附件1、附件2表格,附件3、附件4表格镇指挥所建档备查)。对所核查出的不符合相关情形的未接种对象以及未接种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在8月30日前组织接种到位。分类情况如下:

1、已接种。指省外接种人数,必须建立台账,有接种凭证作依据。

2、禁忌症。指永远无法接种对象。接种禁忌症的对象界定必须有以下三项作支撑依据。一是现场接种医生认定为不能接种的,必须有卫生院现场登记名册作依据;二是患脑梗、瘫痪等行动不便的必须有诊断证明或照片作依据;三是自述有疾病的必须凭原始病历证明作依据。

3、无法联系。指整户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在本辖区对象,并提供佐证资料。

4、服刑。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5、怀孕。必须提供相关检查单据。

6、暂缓接种。指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对象,必须提供诊断证明。

7、死亡。必须提供死亡证明或注销户籍证明。

8、服役及其它。必须有相关证明或说明理由,提供依据。

(二)对标对表,精准筛查,主动督促目标对象第二剂次接种。

1、各村(社区)参照辖区接种点(卫生院)导出7月1日以来的已接种第一剂次人员名单,对照灭活疫苗21天间隔时间,重组智飞疫苗1个月间隔时间标准,精准筛查,督促已接种第一剂次人员完成第二、三剂次接种工作,此类对象必须在间隔时间要求内组织接种到位。

2、对于本辖区户籍已在周边乡镇接种第一剂次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压实村、组干部责任,动员其必须来镇内接种第二剂疫苗,提升辖区疫苗接种率。

(三)压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全镇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各村(社区)务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成立专班,对辖区疫苗接种对象进行再排查、再核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疫苗接种清零目标。所有汇总表格实行一天一审核一签字一上报,其佐证表格明细留本单位备查。

三、强化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日清日结。明确各村(社区)总支(支部)书记为本辖区疫苗接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第18号令所下发名单,采取日核查、日调度、日上报方式,确保辖区未接种对象(含一、二、三剂次)核查接种到位,务必做到日清日结。

2、抽调专人驻点督导。由镇纪委牵头,开展疫苗接种专项督导,原则上驻每天解剖一个村(社区)、村民小组,彻底澄清底数,督促疫苗接种工作落实落地。

3、严明纪律追责问责。各村(社区)凡因疫苗接种对象排查核实不力、上报表格弄虚作假、无相关佐证资料备查等情形,影响全镇疫苗接种整体进度的,视其情形,该追责的予以严肃追责,该免职的一律就地免职。

附件:1.村(社区)第二批15岁及以上未接种人员核实、补种情况统计表

2.村(社区)7月1日以来已接种人员第二、三剂次接种情况统计表

3.村(社区)未接种第一剂人员七种情形花名册

4.村(社区)未接种第二、三剂人员花名册

梅田湖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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