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776820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02
  • 公开日期:2020-02-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疫情防控督查通报第九期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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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田湖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文件

梅田湖镇疫情防控督查通报

(第九期)

1月31日市委督查发现,章华镇兴南村张华于2020年1月15日从武汉返乡,有排查登记,但已前往梅田湖镇居住,梅田湖镇不知情,也未及时对其有效管理。经调查,张华系梅田湖镇永吉村扇子拐十组村民张中辉、刘细元之女,现嫁于章华镇兴南村,户口已迁出,与其夫王长伟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27日,张华夫妇回永吉村扇子拐十组探亲,未向兴南村报告去向。

张华父亲张中辉、母亲刘细元拒不执行华容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关于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十条禁令》中第五条“暂时禁止全县居民擅自接待来自武汉及其临近城市的客人来华容探亲访友和近期有武汉旅居史的人员返乡”的要求,违令接纳张华夫妇回村探视,更刻意隐瞒张华夫妇的真实行程和活动,直到1月30日下午,永吉村才排查出来纳入管理,造成张华、王长伟两名武汉返乡人员脱管三天的事实,严重干扰破坏了我镇疫情防控工作,严重危及了梅田湖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张华父亲张中辉、母亲刘细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令法规,鉴于二人认错态度端正,配合调查积极,执行整改迅速,并已向永吉村支村两委作出深刻检讨,特对张华父亲张中辉、母亲刘细元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此后工作中因举报查实仍有顶风作案隐瞒不报的,一律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严肃处理。

另,张华事件中,章华镇兴南村总支部书记李某履职不力,已被就地免职,永吉村排查不力,特对永吉村总支部书记廖芝贵、包片负责人陈明桂予以通报批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广大干群引以为戒,加强监督,积极举报,共同维护人身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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