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66147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03
  • 公开日期:2020-02-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搞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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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0〕1号

关于认真搞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华重动防[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养殖环节消毒灭源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思想认识,强化防控责任

要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对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全面做好相关工作。

二、尽职尽责,积极做好防控工作

1、要扎实做好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屠宰点、家禽交易

市场、运输车辆等关键部位的消毒工作。

2、加强正面宣传和防疫知识的普及,做好对畜禽养殖、

屠宰、乡村兽医等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的宣讲工作,增强自主防范意识。

三、查漏补缺,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

疫病的免疫工作

各村(社区)要切实强化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查漏补缺,督促辖区内的各种规模养殖场落实各项强制免疫措施,同时,对在集中免疫期漏免的,新补栏的以及超过保护期的畜禽立即组织补免、补防,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

四、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站所要督促养殖场(户)、屠宰

场(点)等重点场所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消毒清洗措施,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科学选择、交替使用有效消毒药品,确保质量,充分利用活禽交易季节性休市期间,对禽类交易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五、明确防控措施与纪律

各村(社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严格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和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因责任落实不严,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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